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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雪迪龙:雪迪龙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12-05  

证券代码:002658             证券简称:雪迪龙            公告号:2023-047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2023年12月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12月21日(星期四)下午15:00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召开本
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1日(星期四)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3年12月21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3年12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
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
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

                                     1
会议;
    ( 2)网 络 投票 :公 司 将通 过深 圳 证券 交易 所 交易 系 统和 互联 网 投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
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1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高新三街3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具体提案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
关公告。
    3.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


                                          2
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出席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
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收
到的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 联系方式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杨媛媛
    电话:010-80735666
    传真:010-80735777
    电子邮箱:zqb@chsdl.com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高新三街3号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2206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3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五日




                                      4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8”,投票简称为“雪迪
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1 日 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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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行使表决权;
    如本人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自行行使表决权。
            以下议案请在表决意见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每项均为单选,多选视为无效
    投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内容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委托人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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