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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部证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1-15  

证券代码:002673     证券简称:西部证券     公告编号:2023-069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3年11月14日14:30在西安市东
新街319号8幢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
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9:15-15:00。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徐朝晖女士主持,
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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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合规。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2,280,060,26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0128%,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207,206,726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382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72,853,536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1.6300%;
    ( 3 )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投 票 的 中 小 股 东 13 人 , 代 表 股 份
241,747,7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087%。
    4、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见证律师等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
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 关于提请审议修订《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250,362,32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8.6975%;反对 29,689,2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021%;弃权 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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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 意 212,049,79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87.7153%;反对 29,689,2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811%;弃权 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议案2.00 关于提请审议修订《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279,994,86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71% ; 反 对 65,400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 有股 东所 持 股 份的
0.00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41,682,33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729%;反对 65,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张培律师、刘诗涵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本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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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大会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西部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西部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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