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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东重机: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12-06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3-085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召开公司 2023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1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1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 网投票系
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2 月 15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无锡市高浪东路508号华发传感大厦B座24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 市公司重
   1.00                                                       √
           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 交易方案    √作为投票对象
   2.00                                                   的子议案数:
           的议案》                                         (10)
   2.01    整体方案                                           √

   2.02    标的资产                                           √

   2.03    交易对方                                           √
   2.04    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与定价依据                         √
2.05    本次交易支付方式及支付安排                  √

2.06    期间损益安排                                √

2.07    债权债务处理                                √

2.08    人员安置                                    √

2.09    标的公司关联担保及往来款的处理              √
2.10    决议有效期                                  √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 联交易的
3.00                                                √
        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
4.00    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
        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相关规定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5.00                                                √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
6.00    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 组上市情   √
        形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7.00                                                √
        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
        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8.00    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

        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作价的依据及其公平 合理性的
9.00                                                √
        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 性、合规
10.00                                               √
        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 前提的合
11.00                                               √
        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及评估定
           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有关的审计 报告、资
   12.00                                                        √
           产评估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广东元元科技有限公司 、周文元
   13.00   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关于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              √
           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 价格波动
   14.00                                                        √
           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 报情况及
   15.00                                                        √
           填补措施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十二个月 内购买、
   16.00                                                        √
           出售相关资产情况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 事会授权
   17.00                                                        √
           人士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2.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鉴于关联股东周文元先生放弃了其所持公司
133,633,257 股股份所对应的全部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无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3.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上述所有议案均
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所有议案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
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
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议案 2 需逐项表决。

    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中 国证券 报》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
的,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
书(见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
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确认登记,传真或书
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23 年 12 月 18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30~16:00。
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3.会议登记地点:无锡市高浪东路 508 号华发传感大厦 B 座 24 楼公司证
券事务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姓名:万红霞
    地址:无锡市高浪东路 508 号华发传感大厦 B 座 24 楼
    电话:0510-85627789
    传真:0510-85625595
    邮箱:securities@hdhm.com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
会场办理登记手续。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 公 司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交 所 交 易系 统 和 互 联网 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6 日
附件 1: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85”,投票简称为“华
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1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1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
  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无锡华东重
  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
  次会议相关文件,并对以下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
  本人/本公司承担。
                                            备注          表决意见
议案编                                  该列打勾
                     议案名称
码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本次重 大 资 产 出
1.00       售符合上市公司重 大 资 产 重       √
           组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重 大 资 产 出
2.00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0)
           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       整体方案                           √
2.02       标的资产                           √
2.03       交易对方                           √
           标的资产交易价格 与 定 价 依
2.04                                          √
           据
           本次交易支付方式 及 支 付 安
2.05                                          √
           排
2.06       期间损益安排                    √

2.07       债权债务处理                    √

2.08       人员安置                        √

           标的公司关联担保 及 往 来 款
2.09                                       √
           的处理

2.10       决议有效期                      √
           《关于公司本次重 大 资 产 出
3.00                                       √
           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
4.00    市公司筹划和实施 重 大 资 产   √
        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相关
        规定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
5.00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 管 理 办   √
        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交 易 不 构 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 重 组 管
6.00                                   √
        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
        上市情形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交 易 相 关 主
        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7.00    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
        第十二条规定的不 得 参 与 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 情 形 的
        议案》
        《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 出 售 暨
8.00                                   √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作 价 的 依 据
9.00                                   √
        及其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履 行 法 定 程
10.00   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     √
        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
        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
11.00                                  √
        法与评估目的的相 关 性 及 评
        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 产 出 售 有
12.00   关的审计报告、资 产 评 估 报   √
        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广东 元 元 科 技
        有限公司、周文元签署附生效
13.00   条件的<关于广东润星科技有      √
        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议
        案》
        《关于本次交易信 息 公 布 前
14.00   公司股票价格波动 情 况 的 说   √
        明的议案》
15.00   《关于本次重大资 产 出 售 摊   √
          薄即期回报情况及 填 补 措 施
          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 产 出 售 前
 16.00    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相关资          √
          产情况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 授 权 董
          事会及董事会授权 人 士 全 权
 17.00                                        √
          办理本次交易相关 事 宜 的 议
          案》
注:1.对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
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
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
表决。
    3.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的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