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重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情况的核查意见2023-12-0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本独立财务顾问”)受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重机”、“上市公司”)委托,
担任华东重机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
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
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对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
业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在担任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中,中泰证券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
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经核查,在本次交易中,华东重机依法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资产估值机构以及产权交易所,除上述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
构之外,华东重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符合《关于加
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
规定。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
业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尹澎华 吴烨楠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