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海欣食品 股票代码:002702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HaiXin Foods Co.,Ltd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建新北路 150 号 1#楼)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〇二三年八月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滕用庄 滕用伟 滕用严 吴迪年 刘微芳 吴丹 吴飞美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23 日 1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股票数量:75,000,000 股 2、发行股票价格:5.01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375,750,000.00 元 4、募集资金净额:365,045,807.55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75,000,000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3 年 8 月 25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 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 内不得转让,自 2023 年 8 月 25 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发行对象基于本次 交易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 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 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2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目 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 1 特别提示 ........................................................ 2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 2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 2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 2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 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 2 目 录 ........................................................... 3 释 义 .......................................................... 5 一、公司基本情况 ................................................ 6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6 (一)发行类型............................................... 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6 (三)发行方式.............................................. 13 (四)发行数量.............................................. 13 (五)发行价格.............................................. 13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13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14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4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15 (十)发行对象.............................................. 15 (十一)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20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21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2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2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22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22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22 3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 22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大股东情况对比........................ 22 (二)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2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24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24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 24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24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7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8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 (二)发行人律师: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28 (三)发行人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8 七、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 29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29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29 八、其他重要事项 ............................................... 29 九、备查文件 ................................................... 30 4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发行人/公司/海欣食品 指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上市公告书 指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指 海欣食品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对象发行 国金证券、保荐人、保 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律师 指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 指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A股 指 在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认购邀请书》 指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发行方案》 指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 五入原因造成。 5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aiXin Foods Co.,Ltd 股票简称 海欣食品 股票代码 002702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1996 年 8 月 12 日(有限公司设立时间) 成立日期 2005 年 4 月 22 日(股份公司设立时间) 上市时间 2012 年 10 月 11 日 注册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建新北路 150 号 1#楼 法定代表人 滕用庄 注册资本 人民币 48,076.00 万元 办公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建新北路 150 号 1#楼 联系电话 0591-88202235 互联网网址 http://www.haixinfoods.com 电子信箱 zhengming@tengxinfoods.com.cn 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国内贸易代理; 经营范围 销售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大数据服务;互 联网数据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发行人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6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 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的方案。 鉴于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发布了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 制的相关制度规则,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 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 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予以调整。 发行人于 2023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2022 年 11 月 7 日,发行人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3 年 3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7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3 年 4 月 20 日,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 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 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3 年 6 月 27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印发的《关 于同意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 1345 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该批复自同意 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3、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根据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向深交所报送的《海 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的名单》,符合 发送《认购邀请书》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共计 94 名(未剔除重复)。前述 94 名投 资者包括:①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至 2023 年 7 月 23 日(向深交所报送《海欣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前一日)已经提交认购意向函的 26 名投资者;②截至 2023 年 7 月 20 日公司前 20 名股东中的 16 名股东〔不含发行 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9 家、证券公司 11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10 家,其他投资者 2 家。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向上述投资者发送了《认 购邀请书》及其附件文件等。 除上述投资者外,2023 年 7 月 24 日(含,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日)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含,询价前一日),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 21 名新 增投资者表达的认购意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审慎核查后向其补充发送了《认 8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购邀请书》及其附件文件等,上述过程均经过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见证。 新增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或姓名 1 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福建省民营经济新动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陈蓓文 4 广东同茂富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北京银网信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 湖州九章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 盈方得(平潭)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 谢恺 9 陈国玲 10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 华实浩瑞(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 武汉华实劲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 董卫国 14 北京利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 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6 李裕婷 17 北京理享家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 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9 福建中诚汇聚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1 邱带平 综上,本次发行共向115名投资者(未剔除重复)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 其附件文件。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和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认为,认购 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 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 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等 规定;《认购邀请书》的发送对象主体不存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 响的关联方;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 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2)申购报价情况 9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即 2023 年 8 月 1 日 9:00-12:00,在福建至 理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接收到 25 名认购对象的申购报 价。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对象均在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范围内。除 7 名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之外,其余 18 名认购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 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保证金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或姓名 (元/股) (万元) (万元) 1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产品 4.92 2,500 300 4.76 1,500 福建中诚汇聚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2 4.56 1,500 300 伙) 4.36 2,000 5.10 2,400 3 UBS AG 无需 5.01 3,800 5.09 1,760 4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79 3,330 无需 4.59 3,820 4.76 1,500 5 邱带平 4.56 1,500 300 4.36 2,000 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夏商博芮 6 4.77 1,500 300 价值稳健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芮东方 7 4.77 1,500 300 价值 2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13 1,600 8 董卫国 4.96 2,100 300 4.73 2,500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盐化 9 4.98 3,495 300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理享家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理享家 10 5.09 1,500 300 定增尊享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1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11 1,500 无需 12 庄丽 4.78 1,500 300 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 13 4.96 1,500 300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保证金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或姓名 (元/股) (万元) (万元) 5.01 1,500 14 李裕婷 300 4.50 2,000 1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56 3,100 300 华实浩瑞(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 5.47 4,280 300 华实泽胜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17 陈蓓文 4.49 2,000 300 18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23 4,600 无需 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 19 5.08 1,500 300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30 1,540 2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无需 5.18 6,000 广东同茂富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21 5.51 2,500 300 伙)-同茂定增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01 2,400 22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4.62 5,000 300 4.40 5,100 5.29 3,860 2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19 6,000 无需 4.24 6,000 24 陈国玲 4.53 1,500 300 25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53 4,000 无需 (3)获配情况 根据投资者的申购报价情况和《认购邀请书》规定的定价配售原则,发行人 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5.01 元/股,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 为 13 名,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金额、获配股票限售期情况如 下: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或姓名 (股) (元) (月) 广东同茂富民投 资管理合伙企 业 1 (有限合伙)-同茂定增 2 号私募证 4,990,019 24,999,995.19 6 券投资基金 华实浩瑞(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2 8,542,914 42,799,999.14 6 公司-华实泽胜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11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或姓名 (股) (元) (月) 3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181,633 45,999,981.33 6 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976,035 59,999,935.35 6 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976,035 59,999,935.35 6 6 董卫国 3,193,612 15,999,996.12 6 7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94,009 14,999,985.09 6 8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512,973 17,599,994.73 6 北京理享家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 -理享家定增尊享一号私募证券投 2,994,011 14,999,995.11 6 资基金 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10 2,994,011 14,999,995.11 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 UBS AG 7,584,830 37,999,998.30 6 12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4,790,419 23,999,999.19 6 13 李裕婷 269,499 1,350,189.99 6 合计 75,000,000 375,750,000.00 -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为 13 名,未超过《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规定的 35 名投资者上限。上述获配对象均在《海 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的名单》所列示 的及新增的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范围内。上述获配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 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 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 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 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本次获配的投资者未以直接 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或者 补偿。 经核查,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23 年 修订)》《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向深 12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等文件的规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的确定、股份数量 的分配严格遵守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 (四)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75,000,000 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 数量,未超过本次《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 下简称“《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75,000,000 股)且发 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五)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3 年 7 月 28 日。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4.24 元/股,本次发行 底价为 4.24 元/股。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 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 发行价格为 5.01 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18.16%。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 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拟募集资金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52,000.00 万元。 13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75,75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0,704,192.45 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 365,045,807.55 元。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将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 主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8 月 8 日 出具的《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资金验证报告》(川华信验 (2023)第 0049 号),截至 2023 年 8 月 7 日止,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收 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新华支行 5100 1870 8360 5150 8511 账 户已收到海欣食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资金人民币 375,750,000.00 元。 2023 年 8 月 8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 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购款项。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462 号),截至 2023 年 8 月 8 日,海欣食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75,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5,750,000.00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 费用人民币 10,704,192.4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5,045,807.55 元, 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75,00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290,045,807.55 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 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14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2023 年 8 月 14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 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 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 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5.01 元/股,发行 股 数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3 名,不超过 35 名,符合股东大会决议,符合 为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的要求以及向深交所 7 报备的《发行方案》。 5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0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或姓名 (股) (元) (月) 01 广东同茂富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4,990,019 24,999,995.19 6 合伙)-同茂定增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0 华实浩瑞(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2 8,542,914 42,799,999.14 6 , 司-华实泽胜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3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181,633 45,999,981.33 6 0 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976,035 59,999,935.35 6 0 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976,035 59,999,935.35 6 0 6 董卫国 3,193,612 15,999,996.12 6 股7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94,009 14,999,985.09 6 ,8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512,973 17,599,994.73 6 募9 北京理享家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理 2,994,011 14,999,995.11 6 享家定增尊享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集 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 10 2,994,011 14,999,995.11 6 资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 UBS AG 7,584,830 37,999,998.30 6 金 12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4,790,419 23,999,999.19 6 总 13 李裕婷 269,499 1,350,189.99 6 额 合计 75,000,000 375,750,000.00 - 为 元。 15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 票。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如下: 1、广东同茂富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代“广东同茂富民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茂定增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 广东同茂富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地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6063(集中办公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 珠海温氏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许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4X279G26 合伙协议记载的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基金;基金 管理(私募基金管理人未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 经营范围 不得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4,990,019 股 股份限售期 6 个月 2、华实浩瑞(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华实浩瑞(北京)私募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实泽胜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名称 华实浩瑞(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地 北京市通州区贡院街 1 号院 1 号楼二层 206-126 室 法定代表人 王长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MA49E2WT53 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8,542,914 股 股份限售期 6 个月 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16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 1236 号大成基金总部大 住所地 厦 5 层 27 层、28 层、29 层、30 层、31 层、32 层、33 层 法定代表人 吴庆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10924339K 一般经营项目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 经营范围 可的其他业务(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管理资格证书 A009 号经营) 获配数量 9,181,633 股 股份限售期 6 个月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经营范围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11,976,035 股 股份限售期 6 个月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经营范围 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11,976,035 股 股份限售期 6 个月 6、董卫国 姓名 董卫国 类型 境内自然人 住所 南京市白下区******* 17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身份证号码 3201131968******** 获配数量 3,193,612 股 股份限售期 6 个月 7、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地 上海市金陵东路 368 号 法定代表人 杨华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550077618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 经营范围 许可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2,994,009 股 股份限售期 6 个月 8、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地 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 号院 法定代表人 杨明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336940653 (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 经营范围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3,512,973 股 股份限售期 6 个月 9、北京理享家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北京理享家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理享家定增尊享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 北京理享家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地 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F 座 345 法定代表人 黄海 18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7MA001B4LXP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 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 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 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 经营范围 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 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2,994,011 股 股份限售期 6 个月 10、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元 法定代表人 赵明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0945342F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 经营范围 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2,994,011 股 股份限售期 6 个月 11、UBS AG 名称 UBS AG 企业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Bahnhofstrasse 45,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 住所(营业场所) 4051 Basel, Switzerland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 房东明 构负责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QF2003EUS001 (境外机构编号) 证券期货业务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数量 7,584,830 股 股份限售期 6 个月 1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19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名称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地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 杨玉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3244445565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证 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经营范围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4,790,419 股 股份限售期 6 个月 13、李裕婷 姓名 李裕婷 类型 境内自然人 住所 上海市静安区******* 身份证号码 3101061992******** 获配数量 269,499 股 股份限售期 6 个月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上 述发行对象及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 的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十一)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20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已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的规定,符合中 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 监许可〔2023〕1345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 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23 年修 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已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 案》的规定。本次获配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 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 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 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发行人为本次发行制作和签署的 《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和《认购协议》等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有关法律 文件是合法有效的;发行人确定的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本 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21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023 年 8 月 14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 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 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海欣食品;证券代码为:002702;上市地点为:深 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5 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 内不得转让,自 2023 年 8 月 25 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发行对象基于本次 交易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 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 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大股东情况对比 1、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3 年 7 月 20 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股东性质 的股份数量 (股) (%) (股) 1 滕用雄 境内自然人 80,160,000 16.67 - 2 滕用庄 境内自然人 45,220,000 9.41 33,915,000 3 滕用严 境内自然人 42,500,000 8.84 31,875,000 22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持有有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股东性质 的股份数量 (股) (%) (股) 4 滕用伟 境内自然人 34,026,700 7.08 25,520,025 5 王君施 境内自然人 3,730,500 0.78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6 国有法人 2,084,606 0.43 - 司 7 刘文辉 境内自然人 1,540,000 0.32 - 8 郑妮妮 境内自然人 1,500,000 0.31 - 上海稳博投资管理有 基金、理财产 9 限公司-稳博戊申 1 1,500,000 0.31 - 品等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 张峰 境内自然人 1,313,096 0.27 - 合计 213,574,902 44.42 91,310,025 2、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 资融券信用账户前 10 名明细数据表》,截至 2023 年 8 月 10 日,公司前十名股 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条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册 股东性质 件的股份数量 (股) (%) (股) 1 滕用雄 境内自然人 80,160,000 14.42 2 滕用庄 境内自然人 45,220,000 8.14 33,915,000 3 滕用严 境内自然人 42,500,000 7.65 31,875,000 4 滕用伟 境内自然人 34,026,700 6.12 25,520,025 华实浩瑞(北京)私募基金 基金、理财 5 管理有限公司-华实泽胜私 8,542,914 1.54 8,542,914 产品等 募股权投资基金 6 UBS AG 境外法人 7,678,397 1.38 7,584,830 诺德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 基金、理财 7 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 120 5,688,263 1.02 5,688,263 产品等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广东同茂富民投资管理合伙 基金、理财 8 企业(有限合伙)-同茂定 4,990,019 0.90 4,990,019 产品等 增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960,509 0.89 4,790,419 基金、理财 1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 3,992,015 0.72 3,992,015 产品等 23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合计 237,758,817 42.78 126,898,485 (二)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480,760,000 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75,000,000 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555,760,000 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后 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截至 20230720)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别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例 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1,310,025 18.99% 166,310,025 29.9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89,449,975 81.01% 389,449,975 70.08% 三、股份总数 480,760,000 100.00% 555,760,000 100.00% 本次发行前后,滕用雄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滕用雄、滕用伟、滕用庄、滕用 严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未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发行前(元/股) 发行后(元/股)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2022 项目 2022 年/2022 年 2023 年 1-3 月 /2023 年 3 月 31 年 12 月 31 12 月 31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日 日 基本每股收益 0.0288 0.1315 0.0249 0.1137 每股净资产 1.77 1.75 2.19 2.17 注 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报告、2023 年一季度财务报告。 注 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2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3 年 3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22 年度和 2023 年 1-3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 2020-2022 年财务报表出 24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具了“大华审字[2021]008891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华审字 [2022]001024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大华审字[2023]号 003620” 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以及发行人 2023 年 1-3 月未审财务数据,报告 期内,公司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3.31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 流动资产 69,804.20 82,699.33 73,086.06 83,477.21 非流动资产 96,093.74 93,905.37 75,701.24 51,817.07 资产合计 165,897.94 176,604.70 148,787.29 135,294.29 流动负债 53,332.89 66,672.62 58,378.61 49,012.75 非流动负债 25,303.84 24,014.17 10,570.77 2,167.19 负债合计 78,636.73 90,686.79 68,949.38 51,179.94 股东权益 87,261.21 85,917.91 79,837.92 84,114.35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 85,334.43 83,950.42 77,982.16 83,544.82 有者权益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165,897.94 176,604.70 148,787.29 135,294.29 计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40,085.66 162,139.71 155,029.77 160,575.14 营业成本 31,760.47 125,736.46 125,229.46 121,006.86 营业利润 1,819.09 8,400.98 -3,287.84 9,657.18 利润总额 1,823.71 8,560.44 -3,096.20 9,669.73 净利润 1,343.30 6,428.75 -3,662.22 7,049.5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 1,384.01 6,321.57 -3,443.45 7,102.05 润 25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2023 年 1-3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1,624.88 12,217.98 -4,791.42 11,940.15 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5,813.28 -18,082.02 -8,237.75 -12,894.11 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041.61 13,284.73 11,849.05 2,747.06 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756.25 7,449.25 -1,172.28 1,776.92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195.82 16,439.57 8,990.33 10,162.61 4、主要财务指标 2023 年 1-3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项目 月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 /2023.3.31 流动比率(倍) 1.31 1.24 1.25 1.70 速动比率(倍) 0.77 0.70 0.62 1.0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口 47.80 48.83 45.55 45.60 径)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口径) 47.40 51.35 46.34 37.8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数) 2.06 7.10 7.12 7.25 存货周转率(次数) 0.97 3.41 3.60 3.9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24 0.36 -0.10 0.25 净额(元/股)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1.77 1.75 1.62 1.74 (元/股) 注 1: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额/期末股本总额 注 2:2023 年 1-3 月周转率数据未做年化处理 26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2020 年末、2021 年末、2022 年末以及 2023 年 3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 为 135,294.29 万元、148,787.29 万元、176,604.70 万元和 165,897.94 万元。报告 期各期末,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资产规模呈逐年上升趋势。2023 年 3 月 末,公司资产规模下降主要系使用现金支付到期应付款增加所致。 2020 年末、2021 年末、2022 年末以及 2023 年 3 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 为 51,179.94 万元、68,949.38 万元、90,686.79 万元和 78,636.73 万元。2020 年至 2022 年末,公司负债总额呈上升趋势,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短 期借款、应付账款和长期借款等规模增加以及新租赁准则增加了租赁负债所致; 2023 年 3 月末,公司负债总额下降主要系应付款账期到期支付增加所致。 2、偿债能力分析 2020 年末、2021 年末、2022 年末以及 2023 年 3 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 为 1.70 倍、1.25 倍、1.24 倍和 1.31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1.05 倍、0.62 倍、0.70 倍和 0.77 倍。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比率均大于 1。2020 年末至 2021 年末,随着 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和投资建设福建长恒食品水产品精深加工等项目,对流动资金 的需求增加,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有所下降。2021 年末至 2023 年 3 月末流动比 率和速动比率整体较为稳定。 2020 年末、2021 年末、2022 年末以及 2023 年 3 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母 公司)分别为 45.60%、45.55%、48.83%和 47.80%,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 37.83%、46.34%、51.35%和 47.40%。2020 年末至 2022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 (母公司)和资产负债率(合并)逐年上升的主要原因系公司福建长恒食品水产 品精深加工等项目投资金额大,银行借款增加较多等。2023 年 3 月末资产负债 率(母公司)和资产负债率(合并)较 2022 年末有所降低的主要原因系使用现 金支付到期应付款增加,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同步降低导致资产负债率小幅下降。 3、营运能力分析 2020 年末、2021 年末、2022 年末以及 2023 年 3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周转 27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率分别为 7.25、7.12、7.10 和 2.06(未年化),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3.92、3.60、 3.41 和 0.97(未年化),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总体周转较快,周转率 较为稳定。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冉云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088 号紫竹国际大厦 23 楼 保荐代表人:郑珺文、俞琳 项目协办人:陈玉春 其他项目人员:戴群芳、陈诗哲 电话:021-68826801 传真:021-68826800 (二)发行人律师: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名称: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柏涛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华润万象城三期 TB#写字楼 22 层 电话:0591-88065558 传真:0591-88068008 经办律师:蔡钟山、陈禄生 (三)发行人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梁春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电话:010- 58350011 传真:010)-58350006 经办注册会计师:曹隆森、李夏凡 28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七、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已与国金证券签署了《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协议》。 国金证券已指派郑珺文、俞琳担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郑珺文女士:具有 11 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曾先后主持或参与海欣食品 (002702)、诺邦股份(603238)、力鼎光电(605118)、立达信(605365)等 IPO 项目,茶花股份(603615)非公开再融资项目,博思软件(300525)、诺邦 股份(603238)等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俞琳先生:具有 14 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曾先后主持或参与棕榈园林 (002431)、青松股份(300132)、榕基软件(002474)、海欣食品(002702)、 茶花股份(603615)、坤彩科技(603826)、唯科科技(301196)等 IPO 项目, 三安光电(600703)非公开、中福实业(000592)非公开、南威软件(603636) 配股、坤彩科技(603826)非公开等再融资项目。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国金证券经过审慎的尽职 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核查后认为: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次新增股票上市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条件,保荐人同意推荐海欣食品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八、其他重要事项 无。 29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文件; 2、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人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5、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以下无正文) 30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的签章页)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23 日 31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的签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23 日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