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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牧原股份:关于调整“牧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2023-07-04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6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牧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调整前转股价格:47.27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47.28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3年7月4日
    本次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不涉及暂停转股事项。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42号文核准,公开发行了 9,550万张可
转换公司债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年9月10日起
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牧原转债”,债券代码“127045”。
    根据《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的有关规定,牧原转债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
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 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 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
率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
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
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
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
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
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
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
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一)转股价格调整原因
    1、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和2022年12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部分条款的议案》。鉴于30名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部分和299名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中15名激励对象
同时持有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股票)从公司离职、岗位调整、退出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
会决定回购注销上述31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禁的限制性股票2,716,428股。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2、2023年1月6日公司的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和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
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4名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部分和31名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中3名同时持有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因个
人原因从公司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并注
销上述32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86,623股。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19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公
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
售相关事项。本次共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7,666,995 股,需回购注销限制性
股票94,196 股。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3、2023年3月13日公司的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和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
件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89名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从公司离职等原因,退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并注销上述89名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830,981股。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
照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办理解
除限售相关事项。本次共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7,614,356 股,需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315,603股。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4、2023年4月26日公司的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4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从公司离职等原
因,退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
会决定回购并注销上述44名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86,287股。公
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2023年6月30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前述59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4,430,118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
事宜已办理完毕。
    (二)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
“牧原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1=(P0+A×k)/(1+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47.27元/股,k 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即k
=-4,430,118/5,469,779,473≈-0.0810%),A 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即A=
133,602,441.07 /4,430,118 =30.16),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P1=(47.27-30.16*0.0810%)/(1-0.0810%)=47.28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上,因本次回购注销股份, “牧原转债” 的转股价格调整为47.28元/股。
本次“牧原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不涉及暂停转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
4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