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际股份: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3-12-19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5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管理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天际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 证监许可[2023]1393 号),公司向发行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6,030,038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9.32 元,共计募集
人民币 894,999,954.16 元。截至 2023 年 11 月 29 日止,天际股份共计募集货
币 资 金 人 民 币 894,999,954.16 元 , 扣 除 与 发 行 有 关 的 费 用 人 民 币
19,206,955.87 元,天际股份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75,792,998.29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出具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大华验字
[2023]000704 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设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设立
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
用。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天际新能源科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657478071062 江苏泰瑞联腾材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股份有限公司 司汕头科技支行 料科技有限公司 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万吨六氟磷酸锂、
天际新能源科技 6,000 吨高纯氟化
限公司汕头分行营业 642950799
股份有限公司
部 锂等新型电解质
天际新能源科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锂盐及一体化配
391680100100133660
股份有限公司 司汕头分行营业部 套项目
天际新能源科技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
210000590823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汕头分行
江苏泰瑞联腾材
浙商银行常熟支行 3050020610120100080429
料科技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签署及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汕头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营业部、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汕头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人华泰联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及前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控股子公司泰瑞联腾已在浙商银行常熟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
据相关规定,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泰瑞联腾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及浙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四、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或江苏泰瑞联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浙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丙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甲、乙、丙
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该专户仅用于甲方 3 万吨六氟磷酸锂、6,000 吨高纯氟化锂等新型电解
质锂盐及一体化配套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二、甲
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2、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
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
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
场检查。
3、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王然、董瑞超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
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
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
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4、乙方按月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每月 10 日之前出具上月对账
单)。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5、甲方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达到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或
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6、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
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7、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
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
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8、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
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9、本协议自甲、乙、丙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
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丙方法定督导期结束之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起失效。
10、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丙三方各持贰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
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