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视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2-14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淮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未发现
存在《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证
券交易所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经验和能力,符合有关独
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同意董事会提名张淮先生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敬云川、李玉华
2023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