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宜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作为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 事前审 核,现发表意见如下: 1、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为满足公司融资需求,公司接受公司控股股东珠海 正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体现了公司股东对公司的支持,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顾增才 刘原 孙伟 2023 年 6 月 29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