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银行: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3-06-29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作为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议公司《关于聘任行长的议案》、《关于
聘任副行长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
财务总监的议案》,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员资格条件、经营和管理经
验、业务专长等情况的基础上,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经核查,上述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任职条
件,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我们认为上述人员拥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相应岗位,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4.同意聘任倪庆华先生为行长,王峰先生、倪志娟女士、王凯先
生和王安国先生为副行长,卞丹娟女士为董事会秘书,常惠娟女士为
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周凯 乐宜仁 汪激清 董斌
2023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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