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赫达: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3-05-17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3-055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了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
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及《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
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
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同时
聘任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
表。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产生了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毕于东先生(董事长)、包腊梅女士、毕松羚
先生、周涛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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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杨向宏先生、张俊学先生、王磊先生。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任期自公司 2022 年度股东
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专门委员会名称 召集人 委员姓名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毕于东 毕于东、毕松羚、杨向宏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王 磊 王 磊、杨向宏、周 涛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张俊学 张俊学、王 磊、毕松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杨向宏 杨向宏、张俊学、包腊梅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且均由
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
人士,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田强先生(监事会主席)、张玉岭女士
2、职工代表监事:毕研刚先生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
起三年。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未低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包腊梅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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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副总经理:毕松羚先生、周涛先生、邱建军先生、苏志忠先生
3、财务总监:崔玲女士
4、董事会秘书:毕松羚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户莉莉女士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管理人员均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
形,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资
格和条件。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
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
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四、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毕松羚 户莉莉
联系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赫达路 999 号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赫达路 999 号
电话 0533-6696036 0533-6696036
传真 0533-6696036 0533-6696036
电子信箱 hdzqb@sdhead.com hdzqb@sdhead.com
五、董事、高管届满离任情况
1、董事杨丙刚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其
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丙刚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1,951,816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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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
2、独立董事李洪武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及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洪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
3、副总经理杨丙生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副总
经理职务,离任后仍在公司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丙生先生持
有公司股票 1,348,138 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
4、副总经理张大治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副总
经理及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大治先生持有 公 司 股票
30,000 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
公司对杨丙刚先生、李洪武先生、杨丙生先生、张大治先生在职
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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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简历
毕于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 10 月出生,
本科学历。2004 年 9 月至 2006 年 12 月任公司外贸部经理,2007 年
11 月至 2011 年 6 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07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
董事,自 2010 年 2 月至 2011 年 6 月兼任公司副总经理,2011 年 6
月至今兼任公司总经理,2020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毕于东
先生系淄博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淄博市劳动模范。毕于东先生持有
本公司股票 26,613,060 股,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毕心德先生之子,系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毕文娟女士之弟,与毕心德先生、毕文娟女
士为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 %
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毕于东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
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同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毕
于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田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 年 3 月出生,
MBA。2011 年 9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格林期货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
理,2012 年 4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 SEW-传动设备(天津)有限公司大区
销售总监,2014 年 9 月至今任淄博大洋阻燃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0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田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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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田强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
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同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田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包腊梅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 1 月出生,
本科学历。1991 年 7 月至 1993 年 5 月,任无锡市第三橡胶厂翻译;
1993 年 5 月至 1995 年 11 月,任无锡南荣液化气有限公司事务科科
长;1995 年 11 月至 1998 年 8 月,任金柯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总经理
特别助理;1998 年 8 月至 2004 年 8 月,先后担任式玛涂料(昆山)
有限公司总经理特助、人事行政经理、高级人事经理;2004 年 8 月至
2014 年 8 月,任舍弗勒(中国)有限公司高级人力资源副总裁及大中
华区最高管理委员会成员;2014 年 9 月至 2020 年 4 月,任迅达(亚
太)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高级副总裁;2020 年 5 月至 2022 年 8 月,
任特睿赋思(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 年 10 月至今
担任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副总经理。包腊梅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
250,000 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 %以上的
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包腊梅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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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
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同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包腊梅女
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毕松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 9 月出生,
本科学历。1993 年 6 月至 1998 年 6 月,任财务部主管会计、财务部
经理;1998 年 7 月至 2002 年 3 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经理;
2002 年 4 月至 2011 年 6 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1
年 6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2018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毕松羚先
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1,183,029 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毕松羚先生不存在
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 )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
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同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
法院网查询,毕松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并已取得中国证
监会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周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 7 月出生,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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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历。1997 年 8 月至 2001 年 4 月任中石化北京燕山石化建安公司
项目总计划;2001 年 5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荷兰阿克苏诺贝尔集团
粉末涂料事业部中国区运营总监;2015 年 1 月至 2021 年 3 月先后担
任圣戈班磨料磨具事业部中国区运营总监、亚洲区供应链总监等职务;
2021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周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
票 200,000 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
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周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
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同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周涛先生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邱建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 8 月出生,
本科学历。1994 年 9 月至 1998 年 6 月任公司预算科科长,1998 年 7
月至 1999 年 5 月任公司供应部部长,1999 年 6 月至 2000 年 6 月任
公司质检部部长,2000 年 7 月至 2003 年 9 月任公司纤维素醚事业部
车间主任,2003 年 10 月至 2011 年 1 月任公司纤维素醚事业部经理,
2007 年 11 月至 2011 年 6 月担任公司董事,2010 年 12 月及 2011 年
6 月至今先后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邱建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1,020,927 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
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邱建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3-055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同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邱建军
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苏志忠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 3 月出生,
本科学历。1998 年 7 月至 2001 年 12 月任华光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主
管、集团人力资源主管,2001 年 12 月至 2006 年 12 月任淄博赛德克
陶瓷颜料有限公司/淄博福禄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人力资源 部经 理,
2006 年 12 月至 2010 年 7 月任斯比凯可山东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人力
资源部经理,2010 年 7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淄博科勒有限公司高级人
力资源经理,2021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苏志忠先生持
有本公司股票 34,500 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
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苏志忠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
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同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
苏志忠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3-055
崔玲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 8 月出生,
本科学历。1999 年 9 月至 2007 年 1 月,任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主管会计;2007 年 1 月至 2018 年 1 月,先后担任山东华安新
材料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财务总监;2018 年 4 月至 2021
年 9 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21 年 9 月至 2022 年 7 月,任公司财
务 BP 及资金经理;2022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崔玲女士
持有本公司股票 39,270 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崔玲女士不存在以下情
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
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同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
院网查询,崔玲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户莉莉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 9 月出生,
本科学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董事会秘书
资格证书。2003 年 9 月至 2005 年 7 月,任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
术员;2005 年 7 月至 2006 年 2 月,任济南和信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助理;2006 年 2 月至 2006 年 10 月,任济南大润发有限公司培训课
长;2006 年 10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山东博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人力资源助理、销售经理、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16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户莉莉女士持有本公司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3-055
股票 8,268 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
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户莉莉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同时,公司已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户莉莉
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