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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东赫达: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号码公告2023-07-05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3-068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赫达”或“发行人”、“公司”、
“本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人(主承销
商)”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6 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 20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则》(深证上[2023]10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证上[2022]73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34 号)
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
“赫达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30日,T-1日)收市
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
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

公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

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
账户在2023年7月5日(T+2日)日终有足额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
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
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放弃认购

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
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
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
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如果中止发

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 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
销 , 对 认 购 金 额 不 足60,000.00万 元 的 部 分 承 担余 额 包 销 责 任 , 包销 基 数 为
60,000.00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
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
金额为18,000.0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人(主承
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
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
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
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

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
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
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
可转债、可交换债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
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

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2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
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
进行统计。

    根据《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公告》,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4 日(T+1 日)主持了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赫达转债”)网上发行中签摇
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有关单位代表的监督下进行,
摇号结果经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公证处公证。

    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五位数         62910

                 921306,121306,321306,521306,721306,225475,475475,
末六位数
                 725475,975475

末七位数         0331944,5331944,5362629

末八位数         28060536,78060536

                 271320856,071320856,471320856,671320856,871320856,
末九位数
                 875637660,125637660,375637660,625637660
                 5732722649,8286354016,4843952746,0220043655,
末十位数
                 1888124747

    凡参与赫达转债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
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 188730 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10 张(1,000
元)赫达转债。

    特此公告。



                                           发行人: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7 月 5 日
                                     3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中签号码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