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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东赫达: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07-25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3-074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

1099 号),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 60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 60,000.00 万 元 , 扣 除 承 销 及 保 荐 费 用 后 实 际 收 到 的 金 额 为

59,47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减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用、

审计及验资费用和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 724.94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扣除不

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9,275.0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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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验证报告》(和信验字(2023)第 000036 号)。为规范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 330,620,000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

募集资金 1,949,418.44 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

募集资金 332,569,418.44 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

告》。

     截至 2023 年 7 月 18 日,公司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募集资

金余额为 59,470.00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计划总投 预计使用募集资   累计使用募    投入进度
         项目名称
                    资额(万元) 金额(万元)     集资金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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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元)
 淄博赫达 30000t/a 纤维
                           91,563.53       32,000.00          0.00         0.00
 素醚项目
 赫尔希年产 150 亿粒植
 物胶囊及智能立体库提      18,168.50       15,000.00          0.00         0.00
 升改造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3,000.00       13,000.00          0.00         0.00
          合   计         122,732.03       60,000.00          0.00         0.00
    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
为 341,226,850.48 元,预先投入金额将通过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公司不存在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存在暂时闲置情

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投项

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使用总额不超过 14,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到期或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LPR)一年期 3.55%测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人

民币 497 万元(本数据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因此,公

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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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

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增强公司的业务拓展能力和竞争力,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

资,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

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展。

     四、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000 万元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

以循环使用,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均用于与主营业务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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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的生产经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相关规定,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

费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000 万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相关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

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000 万

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招商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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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没有与募投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招商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