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拟将部分自有物业对外出租的独立意见 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公司拟将清远市德拉尼家居 有限公司建筑面积共 29,612 平方米的闲置自用厂房对外出租,本次出租能为公司 和股东谋取更好地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和股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同意公司将清远市德拉尼家居有限公司建筑面积共 29,612 平方米的闲置 自用厂房对外出租。 独立董事:徐沛、蔡强、罗伟豪 2023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