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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皮阿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8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3-022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三)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3 年 5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7 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海景路 1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马礼斌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1 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 106,134,1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895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2,363,6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7920%。
    3、通过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3,770,43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033%。
    4、中小投资者总体情况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1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115,7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506%。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1、《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134,1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8,115,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2、《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134,1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8,115,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3、《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134,1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8,115,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4、《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134,1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8,115,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5、《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134,1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8,115,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6、《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134,1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8,115,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7、《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134,1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8,115,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8、《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薪酬的确认及 2023 年薪
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779,8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4
    同意 8,115,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马礼斌先生、马瑜霖女士、黄霞女士已对本提案进行
回避表决。本提案获得通过。
    9、《关于公司监事 2022 年薪酬的确定及 2023 年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134,1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8,115,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10、《关于 2023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134,1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8,115,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1、《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134,1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8,115,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12、《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470,0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8,115,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
动人共青城齐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对本提案进行回避表决。本
提案获得通过。
    13、《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134,1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8,115,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14、《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
    本提案以累计投票方式选举,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14.01《关于补选周安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106,133,019 股
    14.02《关于补选李文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106,133,019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14.01《关于补选周安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8,114,660 股
    14.02《关于补选李文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8,114,660 股
    表决结果:周安瀰先生、李文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张森林、金川;
    3、结论性意见: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
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广
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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