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阿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7-13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为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经审阅相关材料并进行充分讨论,现
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杭州利城启越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
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及其他合作方共同投资事项,是基于公司战略发
展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领域,增
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
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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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陈胜华、许柏鸣、蔡盛长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