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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能热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3-08-31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3-064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
事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 部分条
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党章》的规定,设立党      第十二条 根据《党章》的规定,公司设
的组织,配备党务人员,开展党建工作和活立 中 国 共产党 的组织, 党组织发 挥领导作
动。公司党组织根据《党章》等党内法规履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建立党
行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开展党的
策,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活动。公司应为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提供必
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凝聚职工要条件。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企
群众,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公司应当为党组业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
织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党组织的工司预算,从管理费中列支。
作经费,保障党员的合法权益。
    新增第五章 党的委员会                    第五章 党的委员会
                                             第 一百〇二条 公司按照《党章》的规
                                          定,设立中国共产党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
                                          公司委员会(简称“公司党委”)和中国共
                                          产党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
                                          员会(简称“公司纪委”)。董事长、党委
                                          书记原则上由一人担任,配备一名主抓党建
                                          工作的专职副书记。符合条件的党委班子成
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
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
合条件的党员可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公
司党委。
    公司党委和纪委的书记、副书记、委员
的 职 数 按上级 党委批复 设置,并 按照《党
章》等有关规定经选举产生。党员大会闭会
期间,上级党委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任命党
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
    第一百〇三条 公司党委根据《党章》等
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党
中央的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党
委、京能集团党委的决策部署在本企业的贯
彻执行。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
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
人权相结合。公司党委向董事会、总经理推
荐提名人选,或者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
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会同董事会
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
议 。 履 行党管 人才职责 ,实施人 才强企战
略。
    (三)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
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
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
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
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
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公司纪委切
实履行监督责任。
    第一百〇四条 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
须经公司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
理层做出决定。
                                             第一百〇五条 公司党组织工作和自身建
                                          设等,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百〇一条 公司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      第二百〇五条 公司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
(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和其他 定条件的媒体范围内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巨
有关媒体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作为刊登公
息的媒体。                                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第二百〇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      第二百〇七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
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 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
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 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
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中国证券报和 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媒体上公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 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
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二百〇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      第二百〇九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
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 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
财产清单。                                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       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
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中国证券报和巨 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媒体上公告。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第二百〇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        第二百一十一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
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
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中国证 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媒体上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
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 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
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 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法定的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法定的 最低限额。
最低限额。
    第二百一十三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      第二百一十七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
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中国证 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媒体上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
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 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
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 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 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
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 进行登记。
进行登记。                                在申请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
   在申请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 进行清偿。
进行清偿。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序号相应顺延。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