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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能热力: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3-11-07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3-076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于 2023 年
11 月 11 日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
举。2023 年 11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
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付强先生、高庆宏先生、吴佳滨先生、丁理峰
先生、谢凌宇女士、赵臣先生共 6 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
历附后);同意提名仝德良先生、徐福云女士、粟立钟先生共 3 人为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不
存在连续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徐福云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仝德良先生、粟
立钟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但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

其中粟立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六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拟组建的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
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
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
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7 日
附: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付强,男,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

科学历,工程师。2002 年 9 月至 2009 年 6 月,历任北京市热力集团销售分公司
调度员、主办科员、服务二所所长助理、副所长;2009 年 6 月至 2009 年 11 月,
任北京特力昆技贸发展有限公司副经理;2009 年 11 月至 2011 年 6 月,任北京特
力昆热力服务有限公司副经理;2011 年 6 月至 2012 年 11 月,任北京市热力集团
主任科员;2012 年 11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北京热力天禹供热服务有限公司副经

理;2013 年 4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北京市热力集团天禹分公司副经理、朝二分
公司副经理;2019 年 3 月至 2019 年 11 月,历任涿州市京热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党
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 年 11 月至 2022 年 8 月,历任
京能大同热力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2022
年 8 月至 2022 年 11 月,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原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 年 11 月至今,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党
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付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付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
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
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2、高庆宏,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研究生学历,工程师。1992年9月至2002年8月,任原北京市天然气公司第三管理
所安技股长,副所长;2002年9月至2009年6月,任北京燃气集团销售二分公司副

总经理;2009年7月至2011年8月,任北京燃气集团二分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9
月至2017年11月,任北京燃气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8月至2019年8
月,任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月至2019年8月,任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北京华远意通热

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2020年10月至今,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
司工会主席;2022年8月至今,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高庆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高庆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
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

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3、吴佳滨,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7年8月至2012年12月,任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职员;2012年12月至2021年7月,历任北京华源热力管网

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经理、通州分公司经理、支部书记;2021年7月至2022年9
月,任北京京能热力发展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支部书记、总经理;2022年8月至
今,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0月至今,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
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1月至今,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截至本公告日,吴佳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佳滨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

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
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4、丁理峰,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研究生学历,高级职称。2009年8月至2010年9月,任职于北京京能能源科技投资
有限公司区域能源事业部;2010年10月至2012年10月,任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主管;2012年10月至2015年10月,任北京华源热力管网
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副经理;2015年10月至2019年1月,任北京京能恒星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任北京京能恒星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总经理;2019年4月至2022年9月,任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高
级经理;2022年10月至今,任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副部长;2022
年8月至今,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丁理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
    丁理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
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
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5、谢凌宇,女,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硕士,中级职称。2002 年 7 月至 2009 年 9 月,任湖南大学金融学院讲师;2009
年 9 月至 2011 年 2 月,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11 年 3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17 年 12 月至 2023 年 8
月,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证券管理中心总经理;2023 年 7 月至今,
任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2018 年 9 月至
今,任北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谢凌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谢凌宇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

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
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6、赵臣,男,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2007

年 7 月至 2014 年 10 月,任北京华远意通供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华丰分公司客服
经理,2014 年 10 月至 2020 年 3 月,历任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北区域公司第三分部客户服务部客服经理、华北区域公司第三分部副总经理。
2020 年 3 月至 2021 年 3 月,任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区域公
司第一分部副总经理。2021 年 3 月至今,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管

理中心总经理;2020 年 11 月至今,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赵臣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28,51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赵臣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
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

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仝德良,男,1963 年生,中国国籍,工学硕士,教授级高工,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1988 年 9 月至 2023 年 10 月,任职于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担任主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日,仝德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仝德良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

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2、徐福云,女,1973 年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96 年 11 月年至 2010 年 6 月,历任山东君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山东贵和律师
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律师)、北京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2010 年 6 月至今任北
京尚勤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律师。2019 年 4 月至今,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徐福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福云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
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
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3、粟立钟,男,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会计学博士,北京工商大学会计学专业副教授。2006 年 7 月至 2013 年 11 月,
任新疆财经大学教师;2013 年 11 月至 2015 年 11 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士后;

2015 年 11 月至今,任职于北京工商大学,目前任会计学专业副教授。
    截至本公告日,粟立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粟立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
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
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