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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能热力: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1-23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3-085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分别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各位董事,董
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
和方式。
    2、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22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4、经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推举,会议由董事付强先生主持;公司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付强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高庆宏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
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选
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付强(召集人)、吴佳滨、丁理峰;
    (2)提名委员会成员:仝德良(召集人)、付强、粟立钟;
    (3)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成员:粟立钟(召集人)、付强、仝德良;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徐福云(召集人)、谢凌宇、粟立钟。
    以上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各
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吴佳滨先
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海燕女
士、谢凌宇女士、司佳先生、梅德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海燕女
士(简历附后)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谢
凌宇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谢凌宇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83817835
    传     真:010-83817800-8002
    电子邮箱:jnrl@bjjnrl.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 8 号院 3 号楼 9 层 908
    邮政编码:100160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雷雷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
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
    李雷雷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83817835
    传     真:010-83817800-8002
    电子邮箱:jnrl@bjjnrl.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 8 号院 3 号楼 9 层 908
    邮政编码:100160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郭兰英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公司经理层成员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3 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1、付强,男,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
科学历,工程师。2002 年 9 月至 2009 年 6 月,历任北京市热力集团销售分公司
调度员、主办科员、服务二所所长助理、副所长;2009 年 6 月至 2009 年 11 月,
任北京特力昆技贸发展有限公司副经理;2009 年 11 月至 2011 年 6 月,任北京特
力昆热力服务有限公司副经理;2011 年 6 月至 2012 年 11 月,任北京市热力集团
主任科员;2012 年 11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北京热力天禹供热服务有限公司副经
理;2013 年 4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北京市热力集团天禹分公司副经理、朝二分
公司副经理;2019 年 3 月至 2019 年 11 月,历任涿州市京热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党
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 年 11 月至 2022 年 8 月,历任
京能大同热力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2022 年
8 月至 2022 年 11 月,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原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 年 11 月至今,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
书记、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付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付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
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
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2、高庆宏,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研究生学历,工程师。1992年9月至2002年8月,任原北京市天然气公司第三管理
所安技股长,副所长;2002年9月至2009年6月,任北京燃气集团销售二分公司副
总经理;2009年7月至2011年8月,任北京燃气集团二分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9
月至2017年11月,任北京燃气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
任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月至2019年8月,任北京
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2020年10月至今,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工
会主席;2022年8月至今,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高庆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高庆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
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
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3、吴佳滨,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7年8月至2012年12月,任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职员;2012年12月至2021年7月,历任北京华源热力管网
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经理、通州分公司经理、支部书记;2021年7月至2022年9月,
任北京京能热力发展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支部书记、总经理;2022年8月至今,
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0月至今,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
公司总经理;2023年1月至今,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截至本公告日,吴佳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佳滨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
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
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4、丁理峰,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研究生学历,高级职称。2009年8月至2010年9月,任职于北京京能能源科技投资
有限公司区域能源事业部;2010年10月至2012年10月,任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主管;2012年10月至2015年10月,任北京华源热力管网
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副经理;2015年10月至2019年1月,任北京京能恒星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任北京京能恒星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总经理;2019年4月至2022年9月,任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高
级经理;2022年10月至今,任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副部长;2022
年8月至今,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丁理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
    丁理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
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
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5、谢凌宇,女,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硕士,中级职称。2002 年 7 月至 2009 年 9 月,任湖南大学金融学院讲师;2009
年 9 月至 2011 年 2 月,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11 年 3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17 年 12 月至 2023 年 8
月,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证券管理中心总经理;2023 年 7 月至今,
任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2018 年 9 月至
今,任北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谢凌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谢凌宇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
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
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6、仝德良,男,1963 年生,中国国籍,工学硕士,教授级高工,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1988 年 9 月至 2023 年 10 月,任职于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担任主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日,仝德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仝德良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
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7、徐福云,女,1973 年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96 年 11 月年至 2010 年 6 月,历任山东君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山东贵和律师
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律师)、北京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2010 年 6 月至今任北
京尚勤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律师。2019 年 4 月至今,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徐福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福云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
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
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8、粟立钟,男,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会计学博士,北京工商大学会计学专业副教授。2006 年 7 月至 2013 年 11 月,
任新疆财经大学教师;2013 年 11 月至 2015 年 11 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士后;
2015 年 11 月至今,任职于北京工商大学,目前任会计学专业副教授。
    截至本公告日,粟立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粟立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
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
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9、刘海燕,女,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1997 年 7 月至 2001 年 4 月,任德国奥托博克假肢矫
形器工业(中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2001 年 4 月至 2003 年 1 月,任美国史
丹利公司中国部财务部主管会计;2003 年 1 月至 2003 年 8 月,任信息产业部数
据所财务部主管会计;2004 年 7 月至 2006 年 8 月,任 EBWORX 科技(北京)
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6 年 8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北京奥组委财务部项目
主管;2008 年 12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北京热力集团所属子公司北京博力达热
力技术设备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 年 3 月至 2020 年 6 月,历任北京热力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2020 年 6 月至 2022 年 10 月,
任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21 年 4 月至今,任京能置业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2022 年 10 月至今,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截至本公告日,刘海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
    刘海燕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
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
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10、司佳,男,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
科,高级工程师。2005 年 8 月至 2010 年 7 月,任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发
电生产部集控巡视员;2010 年 8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
司经营策划部综合计划经济师、经理助理;2013 年 10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北
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石景山热电厂经营策划部经理助理、副经理;2015 年 9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石景山热电厂资产管理部副经
理、经理;2017 年 5 月至 2020 年 9 月,任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石景山热
电厂市场营销部经理;2020 年 10 月至 2023 年 8 月,任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综合能源分公司副总经理;2023 年 8 月,加入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司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
    司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
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
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11、梅德芳,男,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本科、高级工程师。2005 年 8 月至 2012 年 9 月,任中海福建燃气发电有限公司
专工;2012 年 9 月至 2020 年 11 月,任北京华源热力管网有限公司部门经理;
2020 年 11 月至 2023 年 9 月,任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经理;2023 年
9 月,加入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梅德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
    梅德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
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
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12、李雷雷,女,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经济学硕士。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证,基金从业资格证,于 2016 年 12 月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002665)证券事务专员,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351)证券事务主
管,北京棋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300289)证券事务代表;2020 年 11 月至今,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李雷雷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雷雷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3、郭兰英,女,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管理学硕士,经济师。2006 年 7 月至 2007 年 8 月,石家庄市民生银行职员;2010
年 6 月至 2011 年 7 月,中隧建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合同部职员;2011 年 7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5 年 5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概预算审核主办科员;2016 年 6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涿州市京热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人;2016 年 11 月
至 2019 年 6 月,任涿州市京热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发展部副部长;2019 年 6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涿州市京热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发展部部长,期间 2021
年 4 月至 2021 年 12 月,借调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工作;2022 年 1 月
至 2023 年 7 月,任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高级业务主管;2023 年 7 月
至今,任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法务审计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郭兰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郭兰英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
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