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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森制药: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23-10-27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3-048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
定于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00在公司办公楼9层(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89
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
开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提请召开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9:15
至15:00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89号华森制药办公楼9层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改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5.00        《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2、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7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
关公告。

    3、特别说明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中提案1、提案2、和提案3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4、提案5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直接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异
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
以便登记确认。
    (二)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14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建议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电话:
(023)67622903。注意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三)登记地点: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
登记手续;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
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
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
理。
    联系人:周智如
   电话:(023)67038855
   传真:(023)67622903
   电子邮箱:IR@pharscin.com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07”,投票简称为
“华森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的提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
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
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
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深交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3年
11月15日召开的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
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
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改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
    3.00                                                √
              案》
              《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
    4.00                                                √
              案》
              《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
    5.00                                                √
              案》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非累积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
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3:
                              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号码

联系地址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
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
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