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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南电路: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2023-10-2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作为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电路”、“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对深南电路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南电路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3年度与航空工业集团及
下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8,400.00万元。
    深南电路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航空工业集团及下
属企业采购需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调整与航空工业集团及下属
企业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增加关联交易销售金额8,200.00万元,减少
关联交易采购金额1,600.00万元,调整后2023年与航空工业集团及下属 企业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35,000.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销售商品金额不超

过32,100.00万元,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金额不超过2,900.00万元。公司关联董事
杨之诚、周进群、肖益、肖章林、李培寅、邓江湖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该议案获
其余三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二)本次预计调整情况
                                                                        单位:万元
                                           调整前2023   2023年1月-9月   调整后2023
关联交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关联方                            年预计交易    实际发生交易   年预计交易
易类型               易内容     定价原则
                                               金额          金额           金额
         航空工业
                     原材料     参照市场
采购商   集团及下                            4,500.00        2,041.38      2,900.00
                     /商品        价格
  品     属企业
                         小计                4,500.00        2,041.38      2,900.00
         航空工业
                                参照市场
         集团及下        产品               16,900.00       16,519.35    23,100.00
                                  价格
         属企业
销售产   天马微电
  品                            参照市场
         子股份有        产品                7,000.00        6,232.09      9,000.00
                                  价格
         限公司
                         小计               23,900.00       22,751.44    32,100.00
                  总计                      28,400.00       24,792.82    35,000.00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瑞松
     注册资本:640亿人民币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9号楼
     主要经营业务: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军用航空器及发动

 机、制导武器、军用燃气轮机、武器装备配套系统与产品的研究、设计、研
 制、试验、生产、销售、维修、保障及服务等业务;金融、租赁、通用航空服
 务、交通运输、医疗、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等产业的
 投资与管理;民用航空器及发动机、机载设备与系统、燃气轮机、汽车和摩托
 车及发动机(含零部件)、制冷设备、电子产品、环保设备、新能源设备的设

 计、研制、开发、试验、生产、销售、维修服务;设备租赁;工程勘察设计;
 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
 务;进出口业务;船舶的技术开发、销售;工程装备技术开发;新能源产品的
 技术开发。(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航空工业集团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3年6月30日                      2023年1-6月

     资产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127,299,447.00     42,428,751.00   29,219,008.00         1,563,693.00


    (二)关联关系
    关联人航空工业集团属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航空工业集团及其控股的

下属单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航空工业集团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采购、销售商品:在效率优先的前提下,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均在参
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结合实际成本、运费以及合理收益等因素确定最终交
易价格。
    2、接受、提供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若发生的关联交易项目没有

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格,同时也没有市场价格的,按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的
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根据交易双方平等
协商的进展及时签署具体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深南电路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较小,是正常生产经营所
需。关联交易参照同类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会损害

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
响,且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
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审阅了公司拟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我们认为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按市
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
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综上,我

们同意将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基于实际生产经营需要,预计与关联方增加关联

交易销售金额 8,200.00 万元,减少关联交易采购金额 1,600.00 万元,调整后
2023 年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 35,000.00 万元,我们认为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 2023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商业交易行为,
跟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相符合。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
合理,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情况,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
定。综上,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深南电路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
事项出具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的议案表决进
行了回避;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
格及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

    综上,保荐机构对深南电路调整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
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
页)




保荐代表人:




                  银   波                    赵宗辉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
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
页)




保荐代表人:




                  杨   滔                    阳   静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