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戈尔: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7-11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3-081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03 月 28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04 月 19 日召
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
的议案》,同意公司为 6 家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伊戈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顺德伊戈尔”)、吉安伊戈尔电气有限公司、吉安伊戈尔磁电科技
有限公司、安徽能启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伊戈尔电子有限公司、伊戈爾企
業發展(香港)有限公司(英文名:Eaglerise Development HK Company Limited)
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同意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
度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预计为顺德伊戈尔提供 12 亿元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有效期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结束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03 月 30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3 年公司及子
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佛山分
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银粤保字(季华)第 202304210001
号】,公司为顺德伊戈尔与兴业银行佛山分行办理各类业务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
最高担保额为 5,000 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对顺德伊戈尔累计担保金额为 75,0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45,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顺德伊戈尔累计
担保金额为 80,0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4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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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伊戈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肖俊承
3、注册资本:伍亿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8 年 11 月 20 日
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 4 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
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灯具销售;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
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网关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信息系统
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0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11,155.57 110,802.99
负债总额 61,652.52 61,162.48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净资产 49,503.05 49,640.51
资产负债率 55.47% 55.20%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第一季度
营业收入 144,298.18 32,100.31
利润总额 4,306.75 161.72
净利润 4,609.41 137.46
注:上表中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的财务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 03 月 31 日/2023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经查询,顺德伊戈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股权结构及关系:公司持有顺德伊戈尔 100%股权,顺德伊戈尔是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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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一)保证人: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三)主合同债务人:佛山市顺德区伊戈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四)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保证范围:
1、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以下称“被担保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
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
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本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转
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
3、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
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
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六)保证期间: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已签署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05,500 万元,该担保全部为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9.94%。公司
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
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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