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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伊戈尔:关于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5%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2023-08-17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3-087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比例被动稀释超过 5%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麦格斯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肖俊承先生保证向本公司
 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为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从而致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的比例被动稀释超过 5%。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14 号),近日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 89,671,636 股,本次发行股票将于 2023 年 08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总股本将由 301,970,255 股增至 391,641,891 股。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麦格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格斯”)、
 实际控制人肖俊承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 34.73%
 被动稀释至 26.78%,被动稀释超过 5%。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现将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佛山市麦格斯投资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 1 号天安南海数码新城 2 栋 1016
             住所
                              室之一

                                        1 / 3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肖俊承

                 住所                 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

           权益变动时间               2023 年 08 月 18 日

  股票简称                   伊戈尔                    股票代码                      002922
变动类型(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种类          增持/减持股数(股)                   被动稀释比例


   麦格斯                 A股                          0                             7.07%


   肖俊承                 A股                          0                             0.88%

              合   计                               无                               7.95%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其他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
                                      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93,272,771             30.89%    93,272,771          23.82%

 麦格斯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3,272,771             30.89%    93,272,771          23.8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11,599,268              3.84%    11,599,268           2.96%

 肖俊承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07,515              0.50%     1,507,515           0.38%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091,753              3.34%    10,091,753           2.58%

             合计持有股份                104,872,039             34.73%   104,872,039          26.78%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4,780,286             31.39%    94,780,286          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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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091,753           3.34%     10,091,753         2.58%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是□ 否■
意向、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是□ 否■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 否■
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                 (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二、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其他规定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不会对公司的治理产生实质影响;
      3、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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