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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川智慧: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2023-05-24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3-038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

权注销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召开了 2020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决定授予 87 名激励对象合

计 1000.00 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


                                 1/7
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根据《2020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及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0 年股权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3.75 元/份调整为 10.35 元/份,股票期权数

量由 1,000.00 万份调整为 1,300.00 万份。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公司获授股票期权的 1 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经审议决定对其已获授但

尚未行权的 4.68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股票期权数量由 1,300.00 万

份减少至 1,295.32 万份,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 87 人减少为

86 人。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公司 3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

面的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行权系数未达到 100%,经审议决定对该部

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总计 58.8153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股

票期权数量由 1,295.3200 万份减少至 1,236.5047 万份。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及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由 10.35 元/份调整为 10.05 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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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公司获授股票期权的 6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经审议决定对该部分人员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19.4375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46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行权系数未达到 100%,经审议决

定对该部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总计 25.4635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

注销,股票期权数量由 1,236.5047 万份减少至 1,091.6037 万份。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的规定及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0.05 元/份调整为 9.75 元/份。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0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的规定及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完毕后,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9.75 元/份调

整为 9.45 元/份;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内 2 名激励对象未实施自主行权,经审议决定对该部分尚未行权的总

计 0.780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获授股票期权的 2 名激励对

                               3/7
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经审议决定对该部分人员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560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78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行权系数未达到 100%,经审议决

定对该部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总计 37.3692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

注销,股票期权数量由 1,091.6037 万份减少至 1,051.8945 万份。

     二、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

行权期内 2 名激励对象未实施自主行权,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决定对

该部分尚未行权的总计 0.780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获授股票期权的 2 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决定对该部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总计 1.5600 万份股票期权进

行注销。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相关评价制度实施。激励

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良”、“良好”、“合格”、“待改

进”、“不合格”五个等级,分别对应行权系数区间如下表所示:
评价结果     优良       良好           合格     待改进    不合格
行权系数   90%-100%   70%-89%         50%-69%   20%-49%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各期实际行权数量

=各期可行权额度×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完成度×个人


                                4/7
行权系数。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申请行权的激励对象中,

72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优良,4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良好,2 名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合格,可依据其行权系数行权。78 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行权系数均未达到 100%,合计获授

的 37.3692 万份股票期权未达到可行权条件,公司拟将其合计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37.3692 万份进行注销。

    本次注销完成后,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由 1,091.6037 万份减少至 1,051.8945 万份,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

数由 80 人减少为 78 人。

    本次注销事宜需由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予以办理后最终完成。

    三、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

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因 2 名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在第二个行权期内未实施自主行

权,注销其该部分尚未行权的 0.7800 万份股票期权事项;因 2 名激

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5600

万份股票期权事项;以及因 78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

                               5/7
对应的行权系数未达到 100%,注销其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

权的 37.3692 万份股票期权事项,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0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

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合计 39.7092 万份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意见

    由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未实施自主行权,公司

董事会决定对其该部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由于公司部分

激励对象离职,其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由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

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行权系数未达到 100%,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合计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三个行权期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均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合法、有效。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

次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

理办法》及上述三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的原因及股

                               6/7
票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述

三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4、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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