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宏川智慧: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2023-05-24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3-040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决定授予 87 名激励对象

合计 1,000.00 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

                                1 /6
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根据《2020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及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0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3.75 元/份调整为 10.35 元/份,股

票期权数量由 1,000.00 万份调整为 1,300.00 万份。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由于公司 1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其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经审议决定对其已获授但

尚未行权的 4.68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股票期权数量由 1,300.00 万

份减少至 1,295.32 万份。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公司 33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因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行权系数未达到 100%,经审议决

定对该部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总计 58.8153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

注销,股票期权数量由 1,295.3200 万份减少至 1,236.5047 万份。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及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由 10.35 元/份调整为 10.05 元/份。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

                               2 /6
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公司获授股票期权的 6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经审议决定对该部分人员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19.4375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46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行权系数未达到 100%,经审议决

定对该部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总计 25.4635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

注销,股票期权数量由 1,236.5047 万份减少至 1091.6037 万份。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的规定及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0.05 元/份调整为 9.75 元/份。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0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的规定及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完毕后,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9.75 元/份调

整为 9.45 元/份;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内 2 名激励对象未实施自主行权,经审议决定对该部分尚未行权的总

计 0.780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获授股票期权的 2 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经审议决定对该部分人员

                               3 /6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560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78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行权系数未达到 100%,经审议决

定对该部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总计 37.3692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

注销,股票期权数量由 1,091.6037 万份减少至 1,051.8945 万份。

    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主要内容

    1、调整事由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尚待后续实施。

    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

公司需要对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

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

    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

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4 /6
    (2)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

的行权价格。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22 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后将对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9.75 元/份调整为 9.45 元/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将于后续实施,公司对 2020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和调

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 2020 年股票
                               5 /6
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

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上述三

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及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符合

《管理办法》及上述三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4、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4 日

                               6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