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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川智慧: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2023-06-01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3-053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期权简称:宏川 JLC2;期权代码:037858

    2、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

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78 人,可

行权的期权数量为 529.1058 万份,行权价格为 9.75 元/份(调整后,

待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将调整为 9.45 元/股)。

    3、本次激励计划分三期行权。截至 2023 年 5 月 7 日,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等待期已届满,本次可行权期限

为第三个可行权期。

    4、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期限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

起至 2024 年 5 月 6 日止。根据业务办理情况,本次实际行权期限为

2023 年 6 月 2 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6 日止。


                                1 / 15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

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方式为自主行

权,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

登记申报工作。自 2023 年 6 月 2 日起,公司激励对象可以在实际可

行权期间内的可行权日通过承办券商股票交易系统进行自主行权。本

次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

时,关联董事已根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

    2、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


                             2 / 15
示,公示期为 2020 年 2 月 27 日至 2020 年 3 月 7 日。在公示期间,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9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

明及核查意见》。

    3、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等。

    4、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

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根据本激励计

划相关规定及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将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3.75 元/份调整为 10.35 元/份,股票期权数量由


                              3 / 15
1,000 万份调整为 1,300 万份。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情

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6、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公司完成

了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 2020 年 5 月 11 日披露

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7、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由于公司 1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其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审议决定对其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4.68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独立董事对本次部

分期权注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33 名股

票期权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行权系数未达到

100%,经审议决定对该部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总计 58.8153 万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9、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


                              4 / 15
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及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由 10.35 元/份调整为 10.05 元/份。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相关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10、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获授股票期

权的 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经审议决

定对该部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19.4375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

销;4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行权系数未达

到 100%,经审议决定对该部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总计 25.4635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0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的规定及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0.05 元/份调整为 9.75 元/份。独立董事对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12、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


                              5 / 15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0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及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 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完毕后,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9.75 元/

份调整为 9.45 元/份;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

权期内 2 名激励对象未实施自主行权,经审议决定对该部分尚未行权

的总计 0.780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获授股票期权的 2 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经审议决定对该部分

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560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78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行权系数未达到 100%,经审

议决定对该部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总计 37.3692 万份股票期权

进行注销;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

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权

益的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满足,达到考核要求的 78 名激励对

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529.1058 万

份。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第三个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

个行权期为自授予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至授予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可申请行权所获总量的 50%。
                             6 / 15
    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3 月 23 日,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

完成日为 2020 年 5 月 7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

个等待期已经届满。

    2、满足行权情况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下述任一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激励对象未发生下述任一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7 / 15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达标,满足行权条件:

     公司授予权益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指标:营业收入增长率
 以 2018 年营业收入为       考核年度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基数,考核各年度营业   预设最高指标(B)            70%         150%      180%
 收入增长率(A)        预设基础指标(C)            50%         120%     150%
                        A≥B                       D=100%
 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
                        A<B 且 A≥C               D=A/B*100%
 长率指标完成度(D)
                        A<C                       D=0
    注:上述所列营业收入为:1、公司合并报表经审计数据;2、包括仓储综合 服务收
入(储罐仓储综合服务收入、化工仓库仓储综合服务收入)、中转及其他服务收入。

     经按照上述营业收入的计算口径计算,以 2018 年营业收入为基

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218.40%,满足行权业绩条件,达成预

设最高指标,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满足全额行权条件。

     (4)达到激励对象层面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相关评价制度实施。激励

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良”、“良好”、“合格”、“待改

进”、“不合格”五个等级,分别对应行权系数区间如下表所示:

评价结果       优良             良好               合格         待改进      不合格

行权系数    90%-100%           70%-89%            50%-69%       20%-49%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各期实际行权数量

=各期可行权额度×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完成度×个人

行权系数。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认定:本次申请行权的激励

对象中,72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优良,4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良

好,2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合格,可依据其行权系数行权。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条

                                         8 / 15
件已满足,符合行权条件的 78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

明

     1、权益分派对行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情况的说明

     公司 2019 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41,317,508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00 元(含税),同时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派送红股 0 股。该方案已

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根据本激励计划相

关规定及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将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由 13.75 元/份调整为 10.35 元/份,股票期权数量由 1,000

万份调整为 1,300 万份。

     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1 年 4 月 20 日总股本

443,998,84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 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已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规定及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9 / 15
行权价格由 10.35 元/份调整为 10.05 元/份。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已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实施完

毕。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的规定及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0.05 元/份调整为 9.75 元/份。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尚待后续实施。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0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的规定及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9.75 元/份调整为

9.45 元/份。

       2、股票期权注销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


                                10 / 15
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公司获授股票期权的 1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经审议决定对该部分人员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4.68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公司获授股票期权的 33 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行权系数未达到 100%,经

审议决定对该部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总计 58.8153 万份股票期

权进行注销。

    公司已统一办理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

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公司获授股票期权的 6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经审议决定对该部分人员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19.4375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46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行权系数未达到 100%,经审议决

定对该部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总计 25.4635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

注销。

    公司已统一办理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于 2022 年 5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


                             11 / 15
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

个行权期内 2 名激励对象未实施自主行权,经审议决定对该部分尚未

行权的总计 0.780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获授股票期权的 2 名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经审议决定对该部

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560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78 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行权系数未达到 100%,经

审议决定对该部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总计 37.3692 万份股票期

权进行注销。

    公司已统一办理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6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

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四、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可行权安排

    1、期权代码及简称

    期权简称:宏川 JLC2;期权代码:037858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

通股股票

    3、行权数量:529.1058 万份,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

量如下:
                                                       单位:万份


                              12 / 15
                                                                       B 占公司
                                          本次可行权 剩余尚未行
                             获授的股票期                       B 占 A 2023 年 5
 姓名           职务                      的股票期权 权的股票期
                             权数量(A)                         比例 月 16 日总
                                          数量(B) 权数量
                                                                       股本比例
黄韵涛    董事,高级副总经理   139.7500     63.7819      0      45.64%   0.14%
甘 毅       董事,副总经理     130.0000     59.3320      0      45.64%   0.13%
            高级副总经理,
李小力                          130.0000          59.3320    0   45.64%   0.13%
              财务负责人
王明怡       董事会秘书          9.1000            4.4590    0   49.00%   0.01%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
                                724.1000          342.2009   0   47.26%   0.76%
        员(74 人)
            合计                1,132.9500        529.1058   0   46.70%   1.17%

        4、行权价格:9.75 元/股(调整后,待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将调整为 9.45 元/股)

        5、行权期限:根据业务办理的时间情况,本次股票期权实际可

 行权期限为 2023 年 6 月 2 日至 2024 年 5 月 6 日。

        6、可行权日: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

 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限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五、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13 / 15
         1、对公司股权结构及上市条件的影响

         若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增加

  529.1058 万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数量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3,142,914       5.12%        1,401,787   24,544,701       5.36%
    高管锁定股          23,142,914      5.12%         1,401,787    24,544,701        5.3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29,094,381     94.88%         3,889,271   432,983,652       94.64%
三、总股本             452,237,295    100.00%         5,291,058   457,528,353      100.00%
      注:“本次变动前”股本结构情况为 2023 年 5 月 23 日数据,“本次变动后”股本结构
  情况以 2023 年 5 月 23 日数据为基础计算,最终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仍具备上市条

  件。

         2、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

  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管理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

  期权激励计划,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529.1058 万份全部行权,

  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3、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估值方法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

  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

  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

  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

                                        14 / 15
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六、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行权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

得税的缴纳方式为行权时由公司代扣代缴。

    七、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披露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变化、

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

动情况等信息。

    2、公司自主行权承办券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办

券商已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

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3、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参与行权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书面承诺自期权行权之

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所持全部股份(含行权所得股份和其他股份),

避免出现短线交易等行为。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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