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宏川智慧: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7-25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条件及要求。

    二、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

构成关联交易。

    三、《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等文件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

次交易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四、本次交易有利于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

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减少关联交易、

增强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拟聘请具有相关资格证书及专业资

质的专项审计机构与评估机构,前述机构及其经办会计师、评估师与
公司及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之间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外,不存在其

他关联关系,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其进行审计、评估符合客观、公正、

独立的原则和要求。

    六、公司对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价格

波动情况进行了自查,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

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

我们认为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七、目前,本次交易的评估报告尚未出具,交易对价将在评估结

果的基础上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重组预案已详细披露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审批事项及程序,并

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九、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购买资产

提供担保将有利于本次交易进程的推进;公司为支持本次交易的实

施,将不收取任何担保相关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交易事项的总体安排,待本次交易

相关的审计、评估及尽职调查工作完成后,公司就本次交易事项的相

关内容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就相关事项

再次发表意见。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邱晓华 王开田 郭磊明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