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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川智慧: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7-25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3-075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

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购买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

分别收购南通御顺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御顺”)100%

股权、南通御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御盛”)100%股权(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根据《公司法》《中


                                1 / 10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

要求》(以下简称“《9 号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相关规定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重大资产购买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3 年 7 月 25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9 号指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定重大资产购买的方案,逐项

表决情况如下:

    1、标的资产以及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南通御顺 100%股权、南通御盛

100%股权,交易对方为御顺集团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2、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2 / 10
    公司与交易各方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

次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

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各方充分协商确定,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3、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银行并购贷款等方

式筹集交易价款进行支付。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4、标的资产的交割

    在第一笔股权交易款支付至共管账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交易

各方应配合完成标的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

办理完毕之日为交割日,在交割日或之前,标的公司向公司交付组织

性文件、财税资料、标的公司印章等全部交接资料,并办理银行账户

委托和授权签字人等变更等。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5、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标的资产自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损益由公司享有和承担。交易

对方和标的公司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存和保护标的公司资产,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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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业务过程中按照与以往惯例及谨慎商业惯例一致的方式经营标的

公司的主营业务和维护与供应商、合作方、客户、员工之间的关系,

保证标的公司正常运营,并确保标的公司的商誉和经营不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6、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在第一笔股权交易款支付至共管账户之日起的 5 个工作日内,各

方应配合完成标的公司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本次交易的工商

变更登记。

    《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对本次交易各方的违约责任进

行了约定,若交易各方中任何一方违反《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

下的约定,均应按照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7、决议有效期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方案自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公司获得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全部批准、

许可及/或备案,则本次交易的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重大资产

购买实施完成日。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 1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

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

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3 年 7 月 25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由于本次交易为

现金收购,不涉及发行股份,本次交易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具 体 详 见 刊 登 在 2023 年 7 月 25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说明》。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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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

的议案》

    具 体 详 见 刊 登 在 2023 年 7 月 25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

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

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的议案》

    具 体 详 见 刊 登 在 2023 年 7 月 25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

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

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的说明》。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


                              6 / 10
情况的议案》

    具 体 详 见 刊 登 在 2023 年 7 月 25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

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3 年 7 月 25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为明确公司与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的权利与义务,公司与交易

各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

协议》对股权交易款的支付方式、标的资产的交割、过渡期安排、违

约责任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

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具 体 详 见 刊 登 在 2023 年 7 月 25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

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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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具 体 详 见 刊 登 在 2023 年 7 月 25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3 年 7 月 25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

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交易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与本次交易的一切有关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

    1、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

修改和实施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具体方案,并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批

准、政府主管部门及有权监管机构的核准情况,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

重大资产购买的具体事宜、终止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

    2、决定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


                              8 / 10
估机构等中介机构,与相关中介机构签订聘用协议或委托协议等相关

服务协议;

    3、批准、签署有关审计、评估等报告,修改、补充、签署、递

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4、办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涉及的有关部门审批、工商变更登记

等必要的手续;

    5、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

案及相关文件进行相应调整;

    6、组织公司和中介机构共同编制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相关材料;

    7、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

内,办理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若公司

获得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全部批准、许可及/或备案,则本授权自动

延长至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中介机构为本次交易提供服

务的议案》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聘请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聘请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 / 10
担任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专项审计机构;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担任备考财务报表的审阅机构;聘请深圳君瑞资产评估

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3 年 7 月 25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购买资产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3 年 7 月 26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 2023 年 7 月 25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为下属公司购买资产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3 年 7 月 25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5 日

                               10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