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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川智慧: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说明2023-07-25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说明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全

资子公司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分别收购南通御顺

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南通御盛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并经审慎判断,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公司最近 36 个月内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未发生变更。

    2、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广东宏川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均为林海川。

    3、本次重组系现金收购,不涉及发行股份,不涉及公司股份变

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三条所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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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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