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宏川智慧: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2023-07-25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
 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
                             明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全

资子公司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分别收购南通御顺

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南通御盛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审慎判断,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

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南通御顺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

南通御盛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该标的

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

批事项。本次交易行为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已

在《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中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

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标的公司 100%股权,标的公司不存在

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交易对方拥有的标的公司股权

权属清晰,交易对方已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

                              1
者禁止转让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全资子公司间接持

有标的公司 100%股权,实际控制标的公司。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

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

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

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

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4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