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川智慧: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2023-08-22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
全资子公司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分别收购南通御
顺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南通御盛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经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后认为: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
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
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
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
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7、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