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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川智慧:关于下属公司申请银行并购贷款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10-13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3-112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并购贷款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且正在履行的担保额度(即前期审

议通过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以及预计担保额度(即本

次董事会审议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总额占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230.46%。

    一、交易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

阳鸿”)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以下简称“工

商银行”)申请 53,000.00 万元银行并购贷款额度,用于支付南通阳

鸿收购南通御顺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御顺”)100%

股权和南通御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御盛”)100%股权


                                 1/8
的交易价款、置换因现行支付的部分交易价款产生的债务。南通阳

鸿控制的下属公司江苏易联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易

联”)拟提供其全资子公司易联能源(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易联南通”)100%股权作质押担保,易联南通拟提供全部可抵押

资产作抵押担保,易联南通拟提供应收账款作质押担保,公司、关

联方林海川先生及潘俊玲女士拟为本次并购贷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董事林海川、林南通对

该事项进行回避表决。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

发表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关联担保有关

联的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担保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以及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 年 7 月 19 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如皋市长江镇堤顶路 65 号

   法定代表人:王健

   注册资本:25,572.076963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在阳鸿公司自备码头内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服务,

                              2/8
从事货物装卸(通过管道输送方式装卸)、仓储(集装箱除外,危

险货物装卸按《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载明的种类进行)及船舶

淡水供应的港口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南通阳鸿 100%股权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82,167.55                   96,094.41
      总负债                                46,624.29                   57,290.56
      净资产                                35,543.27                   38,803.84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9,694.34                  20,324.33
      利润总额                                5,176.79                  10,201.86
      净利润                                  4,562.61                   9,005.25
  注:2022 年度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23 年 1-6 月数据未经审计。

   3、南通阳鸿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所涉关联自然人为林海川先生和潘俊玲女士,

林海川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潘俊玲为林海

川配偶。

   林海川和潘俊玲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及担保的主要内容

   南通阳鸿拟向工商银行申请 53,000.00 万元并购贷款额度,用于

支付南通阳鸿收购南通御顺 100%股权和南通御盛 100%股权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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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款、置换因现行支付的部分交易价款产生的债务。南通阳鸿控制

的下属公司江苏易联拟提供其全资子公司易联南通 100%股权作质押

担保,易联南通拟提供全部可抵押资产作抵押担保,易联南通拟提

供应收账款作质押担保,公司、关联方林海川先生及潘俊玲女士拟

为本次并购贷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关联方林海川

和潘俊玲拟为本次并购贷款事项提供最高额为 63,600.00 万元的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申请并购贷款及担保相关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在以上额度

范围内,具体贷款金额、贷款方式、贷款期限、担保期限等最终以

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为支持南通阳鸿并购事项实施,关联方为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

额度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并购贷款是基于南通阳鸿收购南通御顺 100%股权和南

通御盛 100%股权的资金需要,有助于支持公司的战略发展。南通阳

鸿经营稳健,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南通阳鸿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管理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本次担保风

险可控,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关联方林海川和潘俊玲为本次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提供担

保,将不会收取任何费用,是为了帮助南通阳鸿顺利取得并购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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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其支持公司发展的体现。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

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今年年初至本年度 9 月末,公司向关联方林海川和潘俊玲(包

含其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提供服务的交易金额

累计为 1,142.58 万元,接受关联方林海川和潘俊玲(包含其控制或

相 互 存在 控 制关 系的 其他 关 联人 )提 供 服务 的交 易 金额 累计 为

303.07 万元,前述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 1,445.65 万元。

    今年年初至本年度 9 月末,公司审议通过的关联方林海川和潘

俊玲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累计为 160,497.00 万元,

关联方林海川和潘俊玲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所涉各项

借款事宜均正常履行,不存在因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债务违约而

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且正在履行的担保

额度(即前期审议通过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以及预计

担保额度(即董事会审议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总额为

546,173.88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30.46%;其中,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 512,413.88 万元,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担保金额为 239,454.4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为同一控股子公

司进行担保时,同笔债务对应的担保额度总额不作重复计算)。公


                                 5/8
司对合营公司担保金额为 33,76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4.25%。

    全资子公司太仓阳鸿石化有限公司通过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

融资不超过 38,000.00 万元,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未明

确具体担保金额(具体详见《关于子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并

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公司为

全资子公司、全资/控股孙公司交割仓资质提供担保,未明确担保金

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

    九、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南通阳鸿申请并购贷款提供担保是基于南通阳鸿收购南

通御顺 100%股权和南通御盛 100%股权的资金需求,有助于促进南

通阳鸿的经营发展,支持公司的战略发展。南通阳鸿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核了本次下属公司申请并购贷款并接受公司及

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将有利

于满足南通阳鸿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本次关联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6/8
要求,同意将《关于下属公司申请银行并购贷款并接受公司及关联

方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担保行为将有利于满足南通阳鸿收购南通御顺 100%

股权和南通御盛 100%股权的资金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2、为支持南通阳鸿顺利取得并购贷款,关联方为公司子公司向

银行申请贷款额度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担保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

审议。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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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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