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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麦食品: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12-14  

证券代码:002956           证券简称:西麦食品             公告编号:2023-064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
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2 月 25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西桂林高新技术开发区九号小区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2.00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3.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
                                                            对象的子议案
                                                             数:(5)
   4.01    《董事会议事规则》                                      √
   4.02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4.03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
   4.04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4.05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5.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2023 年 12 月 14 日刊登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董事、监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上述议案 3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
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
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
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异地股东请将本人身
份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或扫描件,备注参加股东大会,在 2023 年 12 月 27 日
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登记地点,或发送至公司邮箱 ximai@seamild.com.cn)。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

   3、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广西桂林高新技术开发区九号小区。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金菱

   联系电话:0773-5806355

   邮箱:ximai@seamild.com.cn

   传真:0773-5818624(传真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联系地址:广西桂林高新技术开发区九号小区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
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
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
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第五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4 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2023 年       月     日
    本单位/本人对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被委
托人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无作明确指示,则由被委托人酌情决定
投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2.00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为下属公司提供      √
           担保的议案

  3.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       √
           章程>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
  4.00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数:(5)
  4.01     《董事会议事规则》                        √

  4.02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4.03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
  4.04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4.05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 6 —
  5.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委托书有效期限:
附注:
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 7 —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956;投票简称:西麦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监事

   (如表一提案 10,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 8 —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
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
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9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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