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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麦食品: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2023-12-14  

证券代码:002956           证券简称:西麦食品          公告编号:2023-067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
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共计 30,784 股予以回购注销(实际完成回购注销数量以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登记情况为准)。

    公司总股本将由 223,277,669 股变更为 223,246,885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2,327.7669 万元变更为 22,324.6885 万元。此事项待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修订内容,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拟对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
等相应内容在《公司章程》中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需修
订的条款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22,327.7669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22,324.6885
万元。                                万元。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223,277,669 股,全部为普通股。        223,246,885 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
内容:                             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
登记日;                           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号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号
码;                               码;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
表决程序。                         表决程序。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
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 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
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 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
意见的,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 意见的,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
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 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
由。                               由。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
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 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
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 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
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 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
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 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 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
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3:0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
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 当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且不多于 7 个工
旦确认,不得变更。                 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
                                   更。
第五十八条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 第五十八条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
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应延期或取消, 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应延期或取消,
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取 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应取
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 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
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 2 个工 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 2 个交
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股东大会延期
                                   的,股权登记日仍为原股东大会通知
                                   中确定的日期、不得变更,且延期后
                                   的现场会议日期仍需遵守与股权登记
                                   日之间的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的规
                                   定。

    除上述修改的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
容为准。

    就上述变更,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的具体事
宜。上述事项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