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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明科技:关于为全资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8-10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3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
并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计划 2023 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在上述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内,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融资授信的实际需要,相互之间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并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8)。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
宝明”或“承租人”)与江西省鄱阳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鄱阳
湖租赁”或“债权人”)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开
展融资租赁业务,涉及融资金额人民币肆仟万元整,融资租赁期限为 36 个月。
根据业务需要,公司与江西鄱阳湖租赁签订了《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租赁业
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为赣州宝明提供担保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范围之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07-09

    3、注册地点: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大道 1 号 1#厂房

    4、法定代表人:赵之光

    5、注册资本:6000 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两项国家限定公
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显示器件
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
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
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
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
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股权结构及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宝明精工 100%股权,宝明精工持有赣
州宝明 100%股权。赣州宝明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3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67,704.12                         65,504.12
  负债总额                         30,108.66                         27,688.95
   净资产                          37,595.46                         37,815.18
 资产负债率                          44.47%                            42.27%
  营业收入                          7,273.25                         30,010.52
  利润总额                           -356.24                            628.82
   净利润                            -274.45                            753.55

    (三)被担保人诚信状况

    赣州宝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甲方):江西省鄱阳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保证人(乙方):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承租人享有的
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应按照主合同向债权人支付的租金等应付款项
(指承租人按照主合同应付给债权人的租赁本金、利息、手续费、保证金、迟延
履行金和期末留购价等)、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
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及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
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费用。

    5、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次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赣州宝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
展需要,保证其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本次担保是根据其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公
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控制权,不存在重大风险。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
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
保借款总余额为人民币 32,511.43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资产的 35.40%。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借款总余额为人民币 27,880.00 万
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30.36%。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1、赣州宝明与江西鄱阳湖租赁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

    2、公司与江西鄱阳湖租赁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