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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明科技:关于为全资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12-19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4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
并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计划 2023 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在上述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内,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融资授信的实际需要,相互之间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并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8)。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
宝明”)与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科技支行(以下简称“赣州农
商行开发区科技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申请借款金额人民币叁仟万元整。公司和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
明精工”)与赣州农商行开发区科技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对上述借款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为赣州宝明提供担保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范围之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07-09

    3、注册地点: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大道 1 号 1#厂房

    4、法定代表人:赵之光

    5、注册资本:6000 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两项国家限定公
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显示器件
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
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
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
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
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股权结构及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宝明精工 100%股权,宝明精工持有赣
州宝明 100%股权。赣州宝明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80,629.18                        65,504.12
  负债总额                           43,243.36                        27,688.95
   净资产                            37,385.82                        37,815.18
 资产负债率                            53.63%                           42.27%
  营业收入                           38,502.69                        30,010.52
  利润总额                             -861.15                           628.82
   净利润                              -588.52                           753.55


    (三)被担保人诚信状况

    赣州宝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甲方):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科技支行

    3、债务人: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
逾期利息、复利、罚息、法律文书指定履行期间的延迟履行利息、违约金、赔偿
金及乙方为实现债权的费用。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
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
等。

    6、保证期间:(1)担保的每笔借款合同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自每笔借款
合同确定的借款时起至到期之次日起三年。(2)单笔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分批
到期的,保证期间自最后一批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三年。(3)如乙方根据约定提
前收回贷款的,则保证期间为自乙方想借款人通知的还款日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赣州宝明向赣州农商行开发区科技支行申请借款,是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
务发展需要。公司和宝明精工为赣州宝明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公司对被
担保公司具有控制权,不存在重大风险。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
保借款总余额为人民币 39,018.36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资产的 42.49%。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借款总余额为人民币 27,180.00 万
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9.60%。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1、赣州宝明与赣州农商行开发区科技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公司和宝明精工与赣州农商行开发区科技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