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瑞鹄模具: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瑞鹄转债的核查意见2023-08-0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不提前赎回“瑞鹄转债”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瑞鹄
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鹄模具”、“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本次不行使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
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权利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
下:

   一、可转债基本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37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6月22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4,398,000张,每张面值为
人民币100.00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980.00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2〕691 号”文同
意,公司4.398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7月2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
券简称“瑞鹄转债”,债券代码“127065”。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及价格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
年12月28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8年6月21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23年6月实施2022年度分红派息
方案。本次权益分配实施后,调整后的“瑞鹄转债”转股价格为17.06元/股,调
                                   1
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28日起生效。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瑞鹄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任意一种情形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债券面值加
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
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2、当本次发行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
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
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
付息日起至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调整前的交易日按
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格计算。

   三、本次触发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8月8日期间,股票价格至少有15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7.06元/股的130%,触发了《募集说明书》中
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四、公司可转债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
提前赎回“瑞鹄转债”的议案》,考虑到“瑞鹄转债”转股时间相对较短,同时
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情况,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瑞鹄转债”的提前
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瑞鹄转债”,并决定未来6个月内(即2023年8月9日至
2024年2月8日),如触发公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均不行
使“瑞鹄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瑞鹄转债”。在此之后(以2024
年2月8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瑞鹄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公司
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瑞鹄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
                                   2
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该可转债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在本次“瑞鹄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2023年2月8日至2023
年8月8日)存在交易“瑞鹄转债”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张

      持有人           期初持有数量   期间买入数量   期间卖出数量   期末持有数量

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
                        1,125,529             -        1,125,529         0
  公司(控股股东)

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
                         646,758              -        646,758           0
 (持股5%以上股东)

    除上述情况外,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
六个月内均未交易“瑞鹄转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
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瑞鹄转债”的计
划。如未来上述主体拟减持“瑞鹄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减持,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不行使“瑞鹄转债”提前赎回权,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保荐机构对瑞鹄模具不提前赎回“瑞鹄转债”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不提
前赎回“瑞鹄转债”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栋一               吴冰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8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