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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迅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5-17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北
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我们作为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
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事宜,并同意将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
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
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事宜,并同意将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齐铂金、谭秋桂、丛培红
                                                       2023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