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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声迅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6-07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北
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我们作为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聘任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谭政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楚林先生、聂蓉女士
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王娜女士为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同意聘
任姬光先生为公司的技术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吴甦、庞俊巍、丛培红
                                                        2023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