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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声迅股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6-07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6 月 6 日(星期二)上午 11: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6 月 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6 月 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 9 号院 11 号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谭政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
人共 14 人,代表股份为 56,844,8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45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53,410,8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65.26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434,0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96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5,398,5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96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
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964,5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04%;通过
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434,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960%。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
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842,8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96,50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0%;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842,8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96,50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0%;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842,8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96,50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0%;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842,8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96,50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0%;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842,8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96,50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0%;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842,8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96,50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0%;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842,8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5%;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96,50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0%;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谭政先生、聂蓉女士、王娜女士为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1)选举谭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840,8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94,50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59%。
   表决结果:谭政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聂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840,8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94,50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59%。

   表决结果:聂蓉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王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840,8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94,50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59%。
   表决结果:王娜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吴甦先生、庞俊巍先生、丛培红女士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1)选举吴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840,8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94,50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59%。
   表决结果:吴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庞俊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840,8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94,50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59%。
   表决结果:庞俊巍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丛培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840,8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94,50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59%。
   表决结果:丛培红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贾丽妍女士、杨志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1)选举贾丽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840,8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94,50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59%。
   表决结果:贾丽妍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选举杨志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840,8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94,50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59%。

    表决结果:杨志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尤松律师、贺铭泽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