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百亚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2023-10-21  

 证券代码:003006               证券简称:百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

 商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根据实
 际情况,对《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围为:生产和销售卫生巾、卫生护垫、尿   为:生产和销售卫生巾、卫生护垫、尿裤、
        裤、尿布(垫、纸)、第一类医疗器械销   尿布(垫、纸)、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不
 1
        售。                                   含外商投资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所列项目)。
        前款所指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   前款所指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 关的 登记
        为准。                                 为准。
                                               第八十一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
                                               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
                                               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
        第八十一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
                                               实行累积投票制……董事会应当 向股 东公
        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公司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
 2                                             最迟应当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
        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
                                               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时,将所有独立董事候
        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董事会应当向股
                                               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履历表等)报
                                               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保证报送材料的真
                                               实、准确、完整。提名人应当在声明与承诺
                                               中承诺,被提名人与其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者 其 他 可 能 影响 被提名人独立履职的情
                                            形。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
                                            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同时报送董事会的书
                                            面意见。
                                            在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公司董
                                            事会应当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被深圳证
                                            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情况进行说明。对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
                                            人,公司不得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第九十四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     第九十四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
    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五)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
    罚,期限未满的;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    (七)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
    期限尚未届满;                          限尚未届满;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深圳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有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关规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 上述期限计算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
    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    人员候选人聘任议案的日期,以及股东大
    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董事、监事候选
                                            人聘任议案的日期。
3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
                                            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
                                            间出现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
                                            情形或者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
                                            情形的,相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
                                            当立即停止履职并由公司按相应规定解除
                                            其职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
                                            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第(七)项、第
                                            (八)项情形的,公司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
                                            日起三十日内解除其职务。深圳证券交易
                                            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相关董事、监事应当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
                                            除,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会议并投票的,其投
                                            票无效。
    第九十九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   第九十九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
    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 面辞 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4
    职报告。董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报告。董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 法定 除下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
    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 事会时生效。
    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一)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
    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最低人数;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 报告    (二)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
    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
                                             法律法规或者本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
                                             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的,辞职应当在下任董
                                             事填补因相关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
                                             生效;在辞职生效前,拟辞职董事仍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和本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但存在
                                             本章程第九十四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一百〇二条 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    第一百〇二条    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 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
                                             及《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
                                           并履行职责。
    第一百〇四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 第一百〇四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
    中 3 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其中 3 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6
                                             独立董事应当在董事会中充分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第一百〇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〇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作……(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作……(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本章程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或本章程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 需要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
    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 会对    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
    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 权履    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 权履 行职
    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 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7
    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 审计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
    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 委员 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
    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 负责 的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制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规范专门 委员    事,且召集人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
    会的运作。                               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 提交    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股东大会审议。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
8
    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权限,建 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权限,建立
     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2、连续 12 个 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2、连续 12 个月
     月内和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同一交易 标的 内和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相
     相关的交易或者与同一关联人发生 的 交 关的交易或者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交易,该
     易,该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占最近一期 经审 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以下,或绝对金额在 产绝对值的 5%以下,或绝对金额在 3,000 万
     3,000 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            元以下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 公司发生的以下关联交易事项,可由公司董
     元以下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法人 发生 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
     的单笔或连续 12 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 ①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关的同类关联交易在 300 以下,或交易金 30 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
     额超过 300 万元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② 公司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的
     净资产绝对值在 0.5%以下(以两者较低者 单笔或连续 12 个月内和不同关联人进行的
     为准)的关联交易,可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 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或者与同一关
     经理决定。                               联人发生的交易,该关联交易单笔或累计金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下列标准 之 一     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的,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   0.5%以下,或绝对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下的关
     规定经申请后可予以豁免的情况除外……     联交易。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规定
                                              经申请后可予以豁免的情况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 第一百三十六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
     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 会成 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
     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 就任 低于法定人数或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
9
     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 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
     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
                                            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一百四十七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 的财 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
     务会计制度。                          计制度。
                                              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除应当在董事会
10                                            审议通过后及时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外,还应
                                              当公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对会计
                                              政策变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意见;需股东
                                              大会审议的,还应当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的专项意见。
     第一百九十条 释义                        第一百九十条 释义
     (一)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 (一)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
     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持有股份的比 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
     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     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
11
     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 产生    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
     重大影响的股东。                         影响的股东。
     (二)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 的股    (二)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
     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 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
   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三)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三)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
   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 以及 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
   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四)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
                                         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
                                         董事。

   注: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文字进行了优化调整,不

构成实质性修订。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修订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2、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

司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