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火箭: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公告2023-11-30
证券代码:003009 证券简称:中天火箭 公告编号:2023-062
债券代码:127071 债券简称:天箭转债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上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经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慎研
究,建议不再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服务机构,拟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审计服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四、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天职国际创立于 1988 年 12 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
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
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
首席合伙人:邱靖之
合伙人及注册会计师情况: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天职国际合伙人 85
人,注册会计师 106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47 人。
业务信息情况:天职国际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31.22 亿元,审计业
务收入 25.1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2.03 亿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48
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
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3.19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5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
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0,000 万元。职业
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
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涉及人员 22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1:谭学,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 2:张洋,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申旭,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4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
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
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等因素确定。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46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36 万元;内控审计
费用 10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2022 年度,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标准的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
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
计服务,经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慎研究,建议不再续聘中审众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拟聘任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审计服务及内部控制审
计服务。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
沟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前后
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
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
合工作。
三、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服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天职国际具备上市公司
年度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能够
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需求,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审计
服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如下: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审计服务相关业务资格,
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备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需求。
公司此次聘任,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股东
利益。
公司本次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2023 年度会计
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聘任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审计服务相关业务资格,
具备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
独立性,可以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聘任,符合《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股
东利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已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
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基于以上
情况,我们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审计服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同意该议案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四次会议,经审核,监事会
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所需
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工作需求,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四)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
于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
的议案》,同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
审计服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审计范围包括母公司及各子公司,2023 年度审
计费用共计 46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36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10 万元)。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