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谨对以下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一、 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从 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审计 的原则,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德勤有利于保障 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甘清仁 殷素红 路晓燕 2023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