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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泓新科:关于投资设立联泓卫蓝(江苏)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的公告2023-05-15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3-031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联泓卫蓝(江苏)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投资概述

    1、本次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新能源材料产业长远布局,联泓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泓新科”或“公司”)与北京卫蓝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卫蓝”)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联泓卫蓝(江

苏)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实施固态电池、半固态电池

等新型电池关键功能材料的开发、生产、销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投资的审议程序

    根据有关监管规则及《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

资事项履行了公司内部相关审批程序,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合作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北京卫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8 月 11 日;

注册资本:6,665.757 万元;法定代表人:俞会根;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房山区弘安路 85 号院 2 号楼 4 层 443 室;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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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合固液电池、固态电池、全固态电池、动力电池、储能电池、消费电子类电池、

特种电池、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装备仪器、锂

电池材料技术开发、生产和销售;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中

介除外)、技术转让、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

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主要股东:合肥蓝色里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14.96%股

权,俞会根持有 10.43%股权,江苏苏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6.00%股权,中国

科学院物理研究所持有 4.05%股权,其他股东合计持有 64.56%股权。

    3、与公司的关系:北京卫蓝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北京卫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联泓卫蓝(江苏)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注册资本:1,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方;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常武中路 18-56 号 312 号(常州科教城内);经营范围:

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联泓新科持有 51%的股权,北京卫蓝持有 49%的股权。

    四、投资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方式

    联泓新科、北京卫蓝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

    (二)出资方式及金额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 万元;其中,联泓新科以货币出资 510 万元,占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51%;北京卫蓝以货币出资 490 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2
的 49%。

    (三)公司治理

    1、合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共 5 名,其中联泓新科委派 3 名董事,

北京卫蓝委派 2 名董事,董事长由联泓新科委派的董事担任。

    2、联泓新科指定的人选担任合资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北京卫蓝指定

的人选担任合资公司技术负责人。

    (四)主营业务

    联泓新科、北京卫蓝共同针对固态电池、半固态电池等新型电池关键功能材

料进行相关产品的开发。产品开发成功后,合资公司择机建立生产工厂,或者通

过技术许可方式授权联泓新科生产、销售,或者采取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生产、

销售。

    (五)违约责任

    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作协议项下义务的,视为该方违约,守约方有权:

(1)暂停履行义务,待违约方违约情势消除后恢复履行;(2)要求违约方补偿

守约方因本协议发生的所有成本及费用并赔偿守约方的直接损失及守约方为处

理本事项支出的相关费用;(3)守约方发出要求履行义务通知三十日后,违约方

仍未履行的,守约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本协议于解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解除。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持续推进及能源结构的加

速转型,新能源汽车和储能等行业迎来快速发展机遇,锂离子电池作为新能源汽

车、电化学储能以及消费电子等领域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产量持续快速增长,

规模不断扩大。据国家工信部数据统计,2022 年全国锂离子电池产量达 750GWh,

同比增长超过 130%,主要锂电材料产量同比增长均达 60%以上。中国作为全球最

大的锂电池生产及消费国,2022 年行业总产值突破 1.2 万亿元。随着新能源高

效开发利用和全球经济社会向绿色低碳加速转型,未来锂电相关下游需求将继续

保持高速成长,且电池技术将向更高能量密度和更高安全性等方向不断升级发


                                   3
展。固态电池(含半固态及全固态电池)作为一种新型锂电池技术,相较常规锂

电池具有安全性高、体积较小、能量密度高、循环性能强、适用温度范围广等优

势,技术和市场前景良好,其相关材料产品的市场将迎来快速发展良机。

    联泓新科是一家新材料产品和解决方案供应商,重点关注国家需要和市场紧

缺的新材料关键核心领域,在新能源光伏新材料、锂电材料等领域拥有优秀的运

营能力、雄厚的资金实力及良好的品牌影响力。公司专注新能源材料多年,搭建

了新型电池材料研发应用平台,培育了新能源电池材料开发与应用评价技术能

力,对锂离子电池相关特种精细材料的设计、开发及产业化有着丰富沉淀与深刻

理解。

    北京卫蓝是一家专注于混合固液电解质锂离子电池与全固态锂电池研发与

生产、拥有系列核心专利与技术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

清洁能源实验室固态电池技术的产业化平台。北京卫蓝融合了电池材料、电芯、

系统等领域的高精尖人才,聚焦高能量密度、高安全、高功率、宽温区、长寿命

的混合固液电解质电池和全固态电池产品,通过原始创新突破现有技术瓶颈,专

注于汽车动力、储能、小动力电池领域。截至 2023 年第一季度,北京卫蓝拥有

授权专利 143 项,其中发明专利 56 项。

    本次公司与北京卫蓝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实施固态电池、半固态电池等

新型电池关键功能材料的开发、生产、销售,可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构建上游关

键材料生产与下游市场应用的战略协同,加快双方研发成果转化,实现互利共赢

的深度合作,打造公司业务新平台。合资公司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应用并投产后,

将进一步丰富公司新能源电池材料领域的产品体系,完善公司业务布局,与公司

现有锂电材料产品形成充分协同和相互支撑,助力公司在新能源电池材料领域的

战略发展,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布局和长远发展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合资公司在实施新型电池关键功能材料项目过

程中,可能会面临产品开发、运营管理、市场环境等不确定性因素,公司将加强


                                    4
管理和风险控制,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

   六、备查文件

   联泓卫蓝(江苏)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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