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集团: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3-09-26
证券代码:003023 证券简称:彩虹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9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要,公司拟新增经营范围,具体如下:
变更前经营范围 变更后经营范围
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 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
售;卫生用杀虫剂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 售;卫生用杀虫剂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
居用品销售;母婴用品制造;母婴用品销售; 居用品销售;母婴用品制造;母婴用品销售;
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智 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智
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 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
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 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
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品销 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品销
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 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
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 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
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 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
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零售; 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家用纺织
医用口罩批发;货物进出口。许可项目:农 制成品制造;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
药生产;农药零售;农药批发;道路货物运 品销售;食品用洗涤剂销售;宠物食品及用
输(不含危险货物)。 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日用杂品制
造;日用杂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货物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农药生产;
农药零售;农药批发;道路货物运输(不含
危险货物);化妆品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
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食品用洗涤剂生产;
饲料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根据新的经营范围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订。同时,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对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和完善,主要修订与完善内容具体如下: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称“公司”)。 司”)。
……1994年3月2日公司在四川省成都市工商 ……1994年3月2日公司在四川省成都市工
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28966208-X号《企 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现持有成都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1002019667683号《营业执照》。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 一般项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
卫生用杀虫剂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 家用电器销售;卫生用杀虫剂销售;家居用
销售;母婴用品制造;母婴用品销售;互联网 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母婴用品制造;母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智能家庭消 婴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
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消毒剂 的商品);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
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 庭消费设备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
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 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
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 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化学
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 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口罩(非
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 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第
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货物进 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
出口。许可项目:农药生产;农药零售;农药 发;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针纺织品及原料
批发;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食品用洗涤剂销售;
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
发;日用杂品制造;日用杂品销售;第二类
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
发;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项目:农药生产;农药零售;农药批发;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化妆品生
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
食品用洗涤剂生产;饲料生产;消毒剂生产
(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
第二十三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 第二十三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
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 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
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实施程序为: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实施程序为:
(一)公司董事会制定减资方案; (一)公司董事会制定减资方案;
(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减资方案; (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减资方案;
(三)公司按经批准的方式购回股份并予以注 (三)公司按经批准的方式购回股份并予以
销; 注销;
(四)公司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资本 (四)公司向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
变更登记。 记。
第四十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 第四十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 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
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
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 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
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 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
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 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
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 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
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 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
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得侵占公司资产或
占用公司资金。如发生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以包括但不限于占用公司资金方式侵占公
司资产的情况,公司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所侵占的公司资产及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以现
金清偿侵占公司资产的,公司应通过变现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偿还所侵占公
司资产。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维护公
司资金安全的法定义务,不得侵占公司资产
或协助、纵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
业侵占公司资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违规所得归公司
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同时公司董事会应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
任人给予处分,或对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
监事提请股东大会予以罢免,构成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三条 下述财务资助事项,须经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二)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
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
(三)最近12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计算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情形。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
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
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的,可以免于适用前款规
定。
第四十四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本章程第
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以外)达到下列
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
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
者为准;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该交易涉及的
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
高者为准;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
额超过5,000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500万元;
(五)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六)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5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涉及的数据为负值的,取其绝
对值计算。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
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
(一)董事人数不足6人时; 会:
……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章程规定人数的2/3
时;
……
第一百零一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 第一百零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
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 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向股东披露有关情况。 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
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 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股东大会审议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
通过之日生效。 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
…… 作;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 ……
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
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 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
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 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 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 项;
授予的其他职权。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 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
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
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
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
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
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百零九条 除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第一百一十一条 除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另有规定外,公司董事会有权决议如下事项: 文件另有规定外,公司董事会有权决议如下
(一)决定公司不超过下列标准的交易事项: 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 (一)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少于公司最近一期 应当经董事会审议:
经审计总资产50%的;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
关的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审计营业收入的50%,或绝对金额低于五千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
万元; 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
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计净利润的50%,或绝对金额低于五百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低 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绝 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
对金额低于五千万元; 超过1,000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或绝对金额低于五 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百万元; 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6、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的其它交易。 100万元;
公司发生上述比例不足10%交易(对外担保、 5、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
对外投资、对外进行财务资助等法律法规规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
定不得授权的除外),由董事长审慎决定, 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或者由总裁(总经理)在其权限范围内决定。 6、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三)决定公司下列标准的融资事项: 过100万元。
以公司资产、权益为公司自身或控股子公司 7、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的其它交易。
的债务进行抵押、质押的,用于抵押、质押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等法律法规规
的资产、权益的价值若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在 定需经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应当经董事会审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范围内的; 议。
(四)董事会决定提供担保事项应符合以下要 未达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标
求: 准以及应当经董事会审议标准的交易(对外
1、公司对外担保应符合中国证监会等主管部 担保、对外投资、对外进行财务资助等法律
门的有关要求; 法规规定不得授权的除外),由董事长审慎
2、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外担保其额度控制在董 决定,或者由总裁(总经理)在其权限范围
事会的决策权限以内; 内决定。
3、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 ……
且反担保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三)董事会决定提供担保事项应符合以下
4、董事会决定的对外担保事项应当取得董事 要求:
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签署同意。如果未能 1、公司对外担保应符合中国证监会等主管
取得董事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签署同意, 部门的有关要求;
则应经股东大会批准。 2、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外担保其额度控制在
董事会的决策权限以内;
3、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
且反担保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4、董事会决定的对外担保事项应当取得出
席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签署同意。如果
未能取得出席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签
署同意,则应经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
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 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
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董事会议事规则作为 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董事会议事规则
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作为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
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专 批准。
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
成员应为单数,并不得少于三人,其中审计委 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
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 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
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 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
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由董事组成,成员应为单数,并不得少于三
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 人,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
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 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
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是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
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
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的通知方式为:专人、邮件、传真、电话等方 的通知方式为:专人、邮件、传真、电话、
式;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5日,但是遇到 短信等方式;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5日,
紧急事由时,可以口头、电话等方式随时通知 但是遇到紧急事由时,可以口头、电话、短
召开会议。 信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会议。
第一百二十二条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 第一百二十四条 董事会可以采用现场或视
名投票方式。 频的方式召开。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方式。
前提下,可以用通讯或传真等方式进行并作出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
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的前提下,可以用其他方式进行并作出决
董事会以前款方式作出决议的,可以免除章 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程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的事先通知的时限,
但应确保决议的书面方案以专人、特快专递
或传真的方式送达到每一位董事,并且每一
位董事应当签署送达回执。送达通知应当列
明董事签署意见的方式和时限,超出时限未
按规定方式表明意见的董事视为不同意方案
的事项。签字同意的董事人数如果已经达到
作出决议的法定人数,并且以专人、特快专
递或传真的方式送达公司,则该议案即成为
公司有效的董事会决议。为此目的,董事分
别签署同意意见的多份同一内容的议案可合
并构成一个有效的董事会决议,而无需另行
由同意的董事在同一文本上签署。
第一百三十三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 第一百三十五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
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 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
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合同规定。 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召开董事会的会议通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召开董事会的会议通
知,以专人、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进行。 知,以专人、邮件、传真、电话或短信方式
进行。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召开监事会的会议通知,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召开监事会的会议通
以专人、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进行。 知,以专人、邮件、传真、电话或短信方式
进行。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指定巨潮资讯网等主管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指定至少一家中国证
部门认可的报刊和主管部门规定的网站为刊 监会指定披露上市公司信息的报刊和巨潮
登公司公告和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资讯网等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
信息的媒体。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
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 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
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 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
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证券时报》、巨潮 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公司指定的至
资讯网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 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上市公司信息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 的报刊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
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
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
分割。 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
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 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
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证券时报》、巨潮资 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公司指定的至少
讯网上公告。 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上市公司信息的
报刊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
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债权人自 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公司指定
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 的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上市公司
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信息的报刊和巨潮资讯网公告。债权人自接
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法定的最低 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限额。 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法定的最
低限额。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证券时报》、 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公司指定
巨潮资讯网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 的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上市公司
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信息的报刊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债权人应
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
…… 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
债权。
……
第一百九十五条 释义 第一百九十七条 释义
(一)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 (一)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
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 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
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 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
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 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
东。 影响的股东。
(二)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 (二)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
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 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
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三)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三)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
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 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
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 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
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 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
关系。 而具有关联关系。
(四)签名,本章程所指签名包含手写签名
和电子签名。
第一百九十七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 第一百九十九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
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 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
以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 义时,以公司登记机关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
中文版章程为准。 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除上述主要修订外,公司章程个别字句表述进行优化调整。同时,涉及条款
序号变动的依次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章程》
全文。
本次经营范围变更及章程修订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相应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