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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和管桩:关于担保额度调剂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7-05  

                                                    证券代码:003037         证券简称:三和管桩          公告编号:2023-040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额度调剂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 100%,其中有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担保。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
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经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于 2023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736,100 万元、美元 900 万元(按照
2022 年 12 月 28 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折合
人民币 6,271.29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 年。在授信期限和授信额度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根据申请授信主
体的不同,公司及子公司将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预计总担保额度不超过 356,900
万元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具体以授
信主合同、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14,4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为人民币 242,500 万元。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子公司经营层,

                                    1
在前述核定担保额度内,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决定担保方式、担保金额并签署担
保协议等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73)。

       二、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在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授予的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内,将子公司漳州新
三和管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三和”)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调剂 5,000 万元至
子公司江门三和管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三和”)。

       本次调剂前,公司为江门三和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85,500 万元,可用担保额
度为 37,500 万元;本次调剂后,公司为江门三和的担保额度为 90,500 万元,可
用担保额度为 42,500 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江门三和提供的担保余额
为 22,051.44 元。

       本次调剂前,公司为漳州三和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7,000 万元,可用担保额度
为 7,000 万元;本次调剂后,公司为漳州新三和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2,000 万元,
可用担保额度为 2,000 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漳州三和提供的担保余额
为 0 万元。

       三、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就子公司江门三和的银行授信业务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门新会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38,500 万元人民
币。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

       2、债务人:江门三和管桩有限公司

       3、保证人: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4、被担保本金最高债权额:38,5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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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

    (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
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
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对外承付之次日起
三年。

    (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履行担保义务之次
日起三年。

    (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支付信用证
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
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7、保证担保范围:

    属于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的,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
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356,900 万元,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40,091.92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2.3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
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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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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