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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鑫铂股份: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担保的公告2023-06-10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2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担保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11日、2022
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根据子公司的业
务发展和市场开拓情况,公司拟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
超过8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
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子公司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科技”)因业务发展需
要,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8,500万元人民币。为
确保上述协议的履行,公司为鑫铂科技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保证的最高本
金限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存3,6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实际担保为4,900万人
民币)。2023年6月8日,《最高额保证协议》(以下简称“担保协议”)已完成签
署。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工商登记信息

  名称                    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181MA2UEXK44K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唐开健

  住所                天长市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

                    压延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
  经营范围
                    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除

                    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成立日期            2019 年 12 月 27 日

  主营业务            铝型材和铝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公司直接持股 71%,通过苏州鑫铂铝业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
  股东构成
                    股 29%


    2、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鑫铂科技的总资产为156,976.74万元,净资产为
35,816.31万元,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2,353.90万元(2022年度数据经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3月31日,鑫铂科技的总资产为
171,354.51万元,净资产为38,748.93万元,2023年第一季度实现净利润2,932.62
万元。(2023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3、鑫铂科技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

    3、债权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4、保证范围:(1)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所有债务
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复利)、手
续费及其它收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和其它应付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主
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2)债权人为实现本协
议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
费用及执行费用等);(3)保证人在本协议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违约金和任
何其他款项。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
项下债务有不同的到期日,则保证人的保证期间根据不同的到期日分别计算。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人鑫铂科技为公司子公司。公司为鑫铂科技提供担保,有利于拓宽其
融资渠道,能够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属于鑫铂科技的生产经营需要。截至
2022年12月31日鑫铂科技资产负债率为77.18%,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下,不会
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鑫铂科技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
4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25.43%;公司实际对子公司鑫铂科技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37,134.70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9.67%。截至目前,
公司累计对外实际担保金额为90,240.36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47.80%,以上担保全部是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
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或涉及诉讼的对
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协议》;

    2、《银行承兑协议》;

    3、《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申请书》。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