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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鑫铂股份:关于拟参与认购产业基金的公告2023-07-04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7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与认购产业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投资基金名称:滁州安元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
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产业基金”、“基金”或“合伙企
业”)。

     ●拟投资方向:重点投向新能源、仪表线缆、合金材料、电子信息、医疗器
械及安徽省十大新兴产业等行业。

     ●拟投资金额:基金规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实际需要分 3 期缴付,每期出资
占总认缴出资额的比例分别为 30%、30%、40%。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拟
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5,000 万元,出资比例为 5%。认缴
出资额采取分期缴付,首期实缴出资为认缴出资额的 30%,后续出资经全体合伙
人会议一致同意后,履行下一期出资。

     相关风险提示:

     1、产业基金在依法设立后,后续能否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规定时限
完成备案尚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2、产业基金合伙人可能因未能按期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因素导致投资基金
未能成功募足资金的风险;

     3、产业基金在后续投资经营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资本市
场、政策因素、投资标的企业自身经营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将面临投资效益不
达预期的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产业基金的设立、经营管理状况
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防范并降低投资风险。

    截至目前,基金尚未签署正式合伙协议,具体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拟设立产业基金概述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
与认购产业基金的议案》。公司拟出资5,000万元参与投资由安徽安元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元基金”,登记编号:P1023390)作为普通合伙人,安
徽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滁州市城投鑫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长市城镇金融
发展有限公司、滁州市清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来安县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
司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滁州安元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
基金”)(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本次参与投资产业基金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产业基金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滁州安元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
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二)基金管理人:安徽安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三)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四)基金规模:产业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10亿元。首期实缴出
资为认缴出资额的30%即3亿元,后续出资经全体合伙人会议一致同意后,履行
下一期出资。

    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见下表: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类型           投资者名称                   出资方式
                                           (万元)                (%)
                         安徽安元投资基
  1     普通合伙人                          1,000        现金        1
                         金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安元投资基
  2     有限合伙人                          29,000       现金       29
                          金有限公司
                         滁州市城投鑫创
  3     有限合伙人       资产管理有限公     5,000        现金        5
                              司
                         天长市城镇金融
  4     有限合伙人                          40,000       现金       40
                          发展有限公司
                         滁州市清流投资
  5     有限合伙人                          10,000       现金       10
                          发展有限公司
                         来安县城市基础
  6     有限合伙人       设施开发有限公     10,000       现金       10
                              司
                         安徽鑫铂铝业股
  7     有限合伙人                          5,000        现金        5
                          份有限公司

                  合计                     100,000        -         100


      (五)合作方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安徽安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安徽安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33642064XL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4)法定代表人:李向军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5年7月27日

      (7)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翠微路6号海恒大厦517室

      (8)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企业的投资业务;投资顾问、投资管
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安徽国元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1,150               23

 2              国元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1,100               22

 3          安徽交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               20

 4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500                10

 5            安徽国贸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500                10

 6       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375                7.5

 7                  黄山有限公司                     375                7.5

                    合计                            5,000               100


       经核查,安徽安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有限合伙人:安徽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安徽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3487227680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沈和付

       (5)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5年7月17日

       (7)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微路6号海恒大厦515室

       (8)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债权及其他投资;投资顾问、管理
及咨询(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
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0,000          43.3333

 2          安徽交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0,000              20

 3          安徽国贸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30,000              10

 4          安徽国元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30,000              10

 5         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10

 6             安徽国控投资有限公司           20,000          6.6667

                  合计                       300,000              100


     经核查,安徽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有限合伙人:滁州市城投鑫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滁州市城投鑫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00MA2MU68F45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司武水

     (5)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6年3月30日

     (7)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政务中心东五楼

     (8)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及资产管理;投资信息咨询;受托资产管理;受托管
理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滁州市蔚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核查,滁州市城投鑫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有限合伙人:天长市城镇金融发展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天长市城镇金融发展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81MA2TQ92R7C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陈思露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9年5月20日

    (7)注册地址:天长市广陵路南侧平安路东侧金融大楼B-17

    (8)经营范围:从事金融企业、类金融企业投资;对拟上市企业、中小企
业及高新科技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受托对国有资产和企业资产进行管理;融资产
品创新、研发、推广及技术支持服务;金融和投资信息咨询服务。(涉及行政许
可的在主管部门同意下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天长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核查,天长市城镇金融发展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有限合伙人:滁州市清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滁州市清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03MA8PFG2E7C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韩莉

    (5)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2年9月13日

    (7)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乌衣镇南谯政务新区5号楼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
产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股权结构:滁州市南谯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核查,滁州市清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有限合伙人:来安县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来安县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278107401XR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法定代表人:陈晓兵

    (5)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2日

    (7)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来阳路51号

    (8)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治、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来安县财政局持有其100%股权

    经核查,来安县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署的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存续期限

    合伙企业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各方同意,合伙企业的存续期应为自
首次出资日后七(7)年届满之日,存续期可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予以延长。存续
期届满后,根据基金退出情况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企业
退出期限可延长两次,每次延长1年。

    (二)出资缴付

    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采取分期缴付,各合伙人的首期实缴出资为其认缴出
资额的30%,后续出资经全体合伙人会议一致同意后,履行下一期出资。

    (三)投委会
    执行事务合伙人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对项目投资、投后管理重大事项及退
出进行专业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管理人委派3名,安徽鑫铂铝
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派1名,天长市城镇金融发展有限公司委派1名。投资决策委员
会成员及成员变动,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及时告知各合伙人。

    (四)投资方向及领域

    合伙企业的投资方向为:重点投向新能源、仪表线缆、合金材料、电子信息、
医疗器械及安徽省十大新兴产业等行业。

    主要投资领域为:基金以天长市(也包括南谯区、来安县)为主要投资区域,
也可投资以设立总部和子分公司、研发基地以及将生产基地等投放到天长市(也
包括南谯区、来安县)的域外企业,及投资政策鼓励的省外项目等。

    (五)返投要求

    项目返投标准为 1.2 倍(本基金市县区平台实际出资部分为基数);返投认
定范围暨基金投资于各政府出资平台所在区域企业的金额计算包括:

   1、被投资企业的注册地、生产基地位于各政府出资平台所在区域;

   2、基金投资于母公司在滁州的企业之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投资金额
符合返投要求;

   3、滁州市外被投资企业按约定将企业注册地迁入上述行政区域,或被上述行
政区域注册企业收购的;被投资企业注册在上述行政区域外的,通过对该项目投
资,将其企业总部、区域总部、纳税主体、生产基地或研发基地落户上述行政区
域,或在上述行政区域内通过新设立子公司或者对已设立子公司增资的形式将主
要生产或研发基地落户上述行政区域的,均符合返投认定;

   4、基金存续期内,基金管理人或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其他管理机构
管理的基金新增投资到满足本条 1、2、3 款的企业,可分别按本条 1、2、3 款内
容予以认定。

   5、基金存续期内,基金管理人完成招引项目落地,以招引项目实际总投资额
予以认定。
   (六)合伙企业管理费

    投资期内,按实缴到位资金2%收取;退出期内,按尚未退出项目金额1%收
取;延长期内不收取管理费。管理费从合伙企业资产中提取,以管理年度(合伙
企业设立日起到下一年设立日前一日为第一个管理年度,之后逐年递推)为时间
单位支付。合伙企业首期出资到位日为合伙企业第一个管理年度的管理费提取日;
以后每年相同日期为该管理年度的管理费提取日。执行事务合伙人于每个管理年
度管理费提取日后五个工作日内提取该管理年度的管理费。

  (七)收益分配

    本合伙企业采取整体先回本后分利的方式进行收益分配,回流资金先按照各
出资人实缴出资比例分配至各出资人,直至各出资人收回全部实缴出资后,再分
配剩余投资收益。

    1、当基金整体年化收益率小于或等于8%时,由各合伙人按照其实缴出资额
比例分配,普通合伙人不收取业绩分成;

    2、当基金整体年化收益率大于8%时,普通合伙人计提超额收益部分的百分
之二十(20%)作为业绩奖励分配给管理人,剩余百分之八十(80%)由全体合
伙人按照其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3、基金到期进行收益分配时,按如下原则和顺序分配:(1)扣除包括但不
限于合伙企业应缴纳的各项税费;(2) 按照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所
有合伙人,直至所有合伙人均收回其本金;(3)然后,对于剩余部分,比照上
述1、2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参与认购的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投向新能源、仪表线缆、合金材料、
电子信息、医疗器械及安徽省十大新兴产业等行业。

    本次投资有助于公司凭借团队专业的投资分析能力、资金及平台优势,有效
筛选目标产业中的优质标的,有助于公司挖掘潜在合作机会及储备优质项目资源,
深化公司与新能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合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同时,公司在保证现金流与业务正常流转及运作的情况下,通过与专业投资机构
共同投资,拓宽公司投资渠道,积极提升投资效率及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为公
司股东创造投资收益,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及综合竞争力。

    本次投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
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短期内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产生
重大影响;本次投资未引起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五、其他事项

    (一)公司在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三)公司对产业基金的会计核算方式:根据该产业基金出资认缴情况、投
资决策委员会组成与决策机制以及公司的管理意图,该产业基金不纳入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将采用权益法核算,具体处理方式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
结果为准。

    (四)本次参与设立产业基金不会导致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如
公司后续拟与产业基金发生关联交易,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
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