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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鑫铂股份: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担保的公告2023-10-23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3-126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担保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光伏”)。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2,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鑫铂铝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鑫铂光伏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5,000.00
   万元;公司对所有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37,496.94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
   公司对鑫铂光伏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3,000.00万元;公司对所有子公司担保
   余额为135,496.94万元。

   ●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的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3年6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根据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市场
开拓情况,公司拟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
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子公司鑫铂光伏因业务发展需要,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开具电子银行承兑2,000万元人民币。为确保上述协议的履行,公司为鑫铂
光伏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保证的最高本金限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2023
年10月19日,《保证合同》已完成签署。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工商登记信息

  名称                 安徽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181MA8NAP3Q7L

  注册资本             18,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唐开健

  住所                 安徽省天长市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高性

                      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
  经营范围
                      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成立日期             2021年10月20日

  主营业务             铝型材和铝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股东构成             公司直接持股 100%


    2、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鑫铂光伏的总资产为86,577.91万元,负债总额为
23,972.57万元,净资产为62,605.33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8,214.21万元,
利润总额1,353.45万元,净利润1,014.50万元(2022年度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3年3月31日,鑫铂光伏的总资产为87,935.79万元,负债总额为
26,377.38万元,净资产为61,558.42万元,2023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4,635.64
万元,利润总额-1,802.29万元,净利润-1,046.92万元(2023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
审计)。
    3、鑫铂光伏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安徽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市支行

    4、保证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
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
(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人鑫铂光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鑫铂光伏提供担保,有利于拓
宽其融资渠道,能够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属于鑫铂光伏的生产经营需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鑫铂光伏资产负债率为27.69%,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下,
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鑫铂光伏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
5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27.54%;公司实际对子公司鑫铂光伏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45,000.00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3.84%。公司累计
对外实际担保余额为137,496.94万元人民币(备注:其中距离上次担保进展公告
后发生的对子公司鑫铂光伏2,000万元担保未进行披露,原因为此次担保最高额
合同已披露,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5),在此最高额担保合
同下后续进行融资公司未进行逐笔披露)。公司累计对外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72.83%,以上担保全部是公
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所有子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12,503.06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或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