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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鑫铂股份: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续展最高额担保的公告2023-11-01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3-132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续展最高额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鑫发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发铝业”)。

   ●本次到期续展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2,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鑫
   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鑫发铝业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530.00万元;公司对所有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44,191.08万元。本次担保事项
   发生前,公司对鑫发铝业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30.00万元;公司对所有子
   公司担保余额为142,191.08万元。

   ●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的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3年6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根据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市场
开拓情况,公司拟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
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子公司鑫发铝业因业务发展需要,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
天长支行申请续开电子银行承兑2,900万元人民币。为确保上述协议的履行,公
司为鑫发铝业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保证的最高本金限额为3,000万元人民
币。2023年10月27日,《最高额保证合同》已完成签署。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工商登记信息

  名称                 安徽鑫发铝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181661440062G

  注册资本             8,6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唐开健

  住所                 安徽省天长市杨村镇工业园区

                       铝型材、门窗配件及相关模具生产、销售;门窗和幕墙制

                      作和安装服务(涉及许可和资质的,凭有效许可证件和资质
  经营范围
                      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7 年 05 月 17 日

  主营业务             建筑铝型材、工业铝型材的研发、加工及销售

  股东构成             公司直接持股 100%

    2、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鑫发铝业的总资产为35,394.68万元,负债总额为
20,558.09万元, 净资产为14,836.58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349.28万元,
利润总额1,576.60万元,净利润1,627.03万元(2022年度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鑫发铝业的总资产为29,933.27万元,负债总额为
14,377.78万元,净资产为15,555.49万元,2023年1-3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5,431.97
万元,利润总额659.14万元,净利润718.91万元(2023年1-3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3、鑫发铝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安徽鑫发铝业有限公司

    3、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天长支行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贰仟万元整的债权本金以及利息(含
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
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人鑫发铝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鑫发铝业提供担保,有利于拓
宽其融资渠道,能够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属于鑫发铝业的生产经营需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鑫发铝业资产负债率为58.08%,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下,
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鑫发铝业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
5,5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2.93%;公司实际对子公司鑫发铝业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4,530.00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40%。公司累计对
外实际担保余额为144,191.08万元人民币(备注:其中距离上次担保进展公告后
发生的对子公司安徽鑫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694.14万元担保未进行披露,原因
为此次担保最高额合同已披露,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在
此最高额担保合同下后续进行融资公司未进行逐笔披露)。公司累计对外实际担
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76.38%,以
上担保全部是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所有子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05,808.92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或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